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 为进一步推进数字化改革进程,提高浙江省消保委队伍纠纷调处和矛盾化解能力,8月16日至19日,浙江省消保委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举办2022年度全省消保委系统投诉业务培训班。中消协副秘书长栗元广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浙江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崔砺金作开班动员讲话。省、市、部分县(市、区)消保委秘书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上,栗元广副秘书长充分肯定了浙江省消保委近年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就浙江省消保委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有更大作为。要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促进消费升级、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最终消费等方面主动作为。二是要在激发和释放消费潜能上有更多举措。要促进供需匹配,积极培育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时尚消费、绿色消费,进一步打响浙江品牌。三是要在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上提供新的“浙江样板”。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件事”改革,坚决防止“小投诉”升级为“大矛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崔砺金秘书长在开班动员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消保委组织主动融入大局,在数字化改革、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建设、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改等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他强调,面对消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消保委要切实提升消费维权工作能力水平,提高消保委队伍专业素质,用情用心服务好消费者。 本次培训特地邀请了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陈剑、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张福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郑观分别围绕消费投诉处理实务、“共享法庭”建设、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进行授课。 陈剑主任深刻分析了当前消保委组织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介绍了全国各地消费维权典型经验和案例,并对消费投诉处置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她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投诉受理便利化和信息化,畅通消费投诉通道,充分运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诉调对接、支持诉讼、集体诉讼等武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消保委组织的专业性、公信力、亲和力和影响力。 张福军副庭长详细介绍了“共享法庭”建设背景、种类、职责等相关内容,深刻分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实现高效便民解纷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郑观副教授重点介绍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发展进程,并针对其中具体条款进行法律分析解读,用生动的案例为大家讲解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同时,浙江省消保委针对“浙消保”智慧平台运用展开培训,并组织召开座谈会,杭州、宁波、温州、长兴、海宁等市县消保委秘书长围绕诉调对接、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建设、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经验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