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9月30日,记者从湖北省汽车消费维权质量提升研讨会上获悉,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为正式选聘的首批33名消费投诉社会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和调解员工作证。 湖北省消委会秘书长陈方军向记者介绍,聘任社会调解员是湖北省消委会建立消费投诉多元处置社会共治工作机制的新探索。首批选聘的33名消费投诉社会调解员主要来自法律公益服务中心、行业协会、汽车企业售后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等,从事法律、调解工作或具备电子商务、汽车、家电、通信等特定领域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他们接受湖北省消委会、湖北省重点行业消费维权办公室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委托,依法依规对因生活消费而引发的投诉进行规劝疏导,帮助商家和消费者达成和解。 记者了解到,以汽车消费为例,今年以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申投诉平台共接收汽车相关投诉超万件,其中质量类投诉2388件,占比22.91%,汽车消费投诉亟需一批熟悉专业情况、具备调解热情的社会调解员帮助协调,维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 记者获悉,根据《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投诉社会调解员管理工作规范》,湖北省行业消费维权办公室将定期指导和督促调解员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并根据工作规范向调解员发放调解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