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资讯
消费资讯
新购万元手机销售前已激活 浙江永康消保委认为商家侵权
 
2022-12-19 08:51:01   杭州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郑铁峰)今年10月12日,浙江金华永康市民贺先生在永康某卖场支付1.35万元购买了原价13999元的新款手机。几天后,他发现手机包装盒里有张优惠卡,通过查询得知,这部新手机已于购买前几日就已激活,同时,手机厂家赠予消费者的800元补贴优惠也已被领取。“我买到的是一部二手手机,商家要给我三倍赔偿。”贺先生向浙江省永康市消保委投诉反映。

在消保委的调查中,商家承认卖给贺先生的手机在销售前就已被激活,但承诺绝非二手手机。商家解释,手机被提前激活的原因是手机厂家搞活动,营业员为完成公司激励任务,提前将未销售的手机进行激活,以此领取补贴。“这是个别营业员的擅自行为,我们也不知情。”卖家向贺先生表示歉意,同意退货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对于贺先生要求的购机款三倍赔偿,则表示金额太大,无法接受。

通过核查,永康市消保委认为,商家的营业员销售已激活的手机,并且私自拿走厂家给予消费者的优惠而未告知,该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贺先生购买的新手机被提前激活,损害了本应属于消费者享受的购机优惠,商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永康市消保委的督促和调解下,商家同意补偿贺先生2部另一款同品牌手机,价值金额14998元,双方达成和解。

永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知情权是消费者的重要权利之一,在日常生活中,经营者、销售者掌握着商品信息,若在销售商品时有心隐瞒,商品的完整信息消费者往往无法充分获取,从而消费者的知情权将无法得到保障。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有激活功能的手机时应现场要求卖家进行时间查验,发现问题及时咨询,同时要认真检查外观、配件、质量合格证、“三包”凭证等材料信息,并要留存好发票等票据,以便出现问题可及时维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郑铁峰    编辑:陈俊男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More>>  
·游戏终止服务用户不得索赔?广东省消委会...
·聆听诗路 遇见自在诗心 天台诗路声音...
·“文旅惠民 暖冬行动”启动 5万份杭州...
·杭州建德育出首个白草莓新品种 味道像凤...
·砥砺奋进,勇担社会责任的“微拍这八年”...
·订单激增运力不足,这两天,你家的外卖和...
·注意!这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爆红全网的聊天机器人 可能将来人人都有...
·今天24时 油价迎年内“最后一调” 或...
·了不起的乡村丨从卖柿子到卖风景 探索共...
·临安打造乡村产业集群助共富 让村民在家...
·运动自行车一车难求如何解
·标准 安全 高效 中央厨房打造“后厨”...
·即饮咖啡产品高端化差异化发展趋势显现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
·餐饮企业爱上“儿童套餐”
·前三季度销售额增长3.6%!我国快速消...
·托育机构失约 深圳市消委会支持起诉为消...
·未成年人花万元抽盲盒 “极乐赏”返还亏...
·福建开展茶叶公益评测活动
·湖北多措并举确保防疫药品价格稳定
·陕西西安规范提升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
·广西划出不得触碰10条“红线” 规范涉...
·DPI 3.2,润土投资的专注与稳健
·一场裸眼3D,沉浸式感受“浙里选银联”...
·辽宁提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4项要求
·福建省召开药品经营企业风险隐患约谈会
·福建福州举办落实“两个责任”确保食品安...
·山东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 坚决维护涉疫...
·广西划出不得触碰10条“红线” 规范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