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13日,福建省药监局在福州召开药品经营企业风险隐患约谈会,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规范药品流通企业经营行为。福州、莆田、宁德、平潭4地部分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会上,福建省药监局通报了10月中旬对12家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结果,分析检查中发现的15个方面风险隐患,并对企业提出整改要求。5家与会企业代表作表态发言,表示将落实整改,组织培训,加强学习,在药监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严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做到让政府放心,让老百姓放心。 福建省药监局要求,企业要严格遵守药品经营的法律法规,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从飞行检查结果通报情况来看,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12家药品经营企业与《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强化整改,严格风险管控。企业要端正态度,认真抓好整改;标本兼治,深化问题分析;持续巩固,完善质管体系。 据悉,福建省药监局将把飞行检查作为常态化手段,持续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对屡教不改、重复出现前次检查发现缺陷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