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称将补发 消费者表示不接受 商报讯(记者 汪晓筠 实习生 王雨晞 制图 裘昀)消费者刘女士于去年12月7日,通过微信转账,向位于拱墅区白石巷的杭州好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迪电器”)购买了一台冰箱和洗衣机,共花费9000元,并与该公司的销售人员约定先支付8000元,待收到冰箱和洗衣机后再支付剩余的1000元。“今年1月,我收到了洗衣机,但没收到冰箱。当时销售人员说冰箱出了点问题,后面会安排补发,这几个月里我多次与销售人员沟通,她都表示会尽快安排发货,但我到现在还没收到冰箱,我希望好迪电器帮我退了冰箱,退还4500元。”于是,刘女士向与本报维权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此事。 消费者 我要求商家退还冰箱的费用 去年12月,消费者刘女士打算购买洗衣机和冰箱,经邻居的推荐,她加上了杭州好迪电器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的微信,“因为是邻居推荐的公司,并且好迪电器在杭州有线下门店,我还是比较信任他的,因此我通过微信,购买了一台价值5500元的冰箱和价值一台3500元的洗衣机,并在购物凭证上写明‘已支付8000元,尾款1000元送货支付’。”刘女士说。 今年1月,刘女士收到洗衣机,但未收到冰箱。“当时,销售人员和我说冰箱掉下了站台,需要送回原厂维修,之后会安排补发,我当时答应了,但到现在我还是没收到商品。其间,我多次联系这个销售人员,但他都找各种理由搪塞我。”刘女士说,“这个月月初,我联系上了好迪电器的夏店长,她告诉我,这个销售人员拿着我的钱款去核销了其他订单。我和夏店长说,希望她请示老板后拿出一个解决方案。他们和我说先支付1000元,然后帮我补发冰箱,我不认可,在4月12日,夏店长表示可以安排帮忙发货并送冰箱的三通和一个礼物,但是需要当着送货的面结清1000元尾款,我不满意。”刘女士表示,希望好迪电器能够给她退款。 商家 销售员已于两年前离职 可为刘女士补发冰箱 根据刘女士提供的与好迪电器公司相关负责人聊天记录截图,记者在4月14日联系上杭州好迪电器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夏女士,她表示:“我对于刘女士和该销售人员的情况基本了解。我看过销售人员和她的聊天记录,他向刘女士提供的收款码和收款凭证确实是我们门店的,但这位销售人员在两年前就已经从好迪电器离职了,目前与公司还有一些业务往来。这段时间我们陆续接到多位消费者的投诉,这才知道他用我们门店的二维码和消费凭证向消费者售卖电器,并出现长时间未发货的情况。” “我们接到消费者的反映后,一直都在积极沟通解决问题,并将情况向公司领导做了汇报。事实上,我们公司并没有货到再付尾款这种制度,目前我们给大部分消费者补发了商品,但是在与刘女士沟通时,她的态度比较坚决,不接受我们提供的解决方案。”夏店长表示,如果刘女士想要走司法程序,她将积极配合。 记者将夏店长的话转述给刘女士,刘女士表示:“我不认可好迪的解决方案。如果好迪电器坚持不退款,我会选择走司法程序进行维权。” 对此,本报将持续关注。 律师 退款诉求应当被支持 对此,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解读:“在本案中,消费者刘女士通过好迪电器的收款码将钱款汇入该公司的账户。销售人员与公司的纠纷属于公司内部问题,当刘女士不愿该公司向其补发冰箱时,她要求好迪电器公司退款的诉求是合理的。若刘女士的诉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可携带消费凭证、转账记录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