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柯博凌记者张文章)为切实强化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4月起,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采取科所联动、突击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一家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大米生产企业予以警告,并责令其整改。 此次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实行双“聚焦”检查。一方面,聚焦肉制品、糕点、食用油脂等高风险、民众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另一方面,聚焦企业原材料进货查验、加工过程管控、出厂检验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等重点环节,从食品生产源头入手,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在一家肉制品生产企业,执法人员对原料库、包材库、炒制间、包装间和化验室等进行检查,详细看企业的相关资质、原辅材料索证记录、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标签标识等方面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在用食品添加剂未建立专用台账,执法人员对此问题进行指导规范。 在一家大米生产企业,由于企业现场无法提供与某批次已销售产品对应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该企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此外,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还计划结合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糕点、糖果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等14类食品开展配套监督抽检90批次;对44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抽样工作,完成抽样47批次。截至目前,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