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 聂国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在北京召开的“催收国家标准研制与催收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工作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业务一部介绍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催收标准》)的研制工作,与会人员对《催收标准》逐条进行了讨论,就制度管理、人员管理、外包管理、个人信息安全、投诉处理等催收标准的核心内容基本达成共识。 《催收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工作,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据介绍,目前《催收标准》正在从业机构中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催收标准》拟规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对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连带责任人催收,不应对无关第三人催收。金融机构与债务人的合同协议未明确催收时间和频次的,催收作业应在恰当时间开展,不应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催收;催收频次应严格控制在合理及必要的范围内,不应频繁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发布《催收标准》,并同步研究催收从业机构执行标准的评估评议工作,逐步建立催收业务的自律管理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