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威海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旅游消费市场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承诺践诺,诚信经营。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在威海”示范创建活动,在经营场所、企业网站等显著位置公开商品和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线下无理由退货、赔偿先付、消费者信息保护、安全保障、质量管理、消费维权等各项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明码标价,规范经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标价要做到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公平竞争,维护秩序。规范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缺斤短两;货真价实,不得掺杂掺假;自愿交易,不得强迫交易或搭售商品;宣传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规范合同行为,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落实责任,保障安全。食品生产和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机制,主动开展定期自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销售、使用过期、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城市形象,共同守护。希望每一位旅游消费领域一线从业人员树立起“人人都是旅游形象代言人,人人都是旅游宣传员”的服务意识,为广大游客提供好客、热情、耐心的优质和细微服务,为威海市旅游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持续擦亮“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城市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