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台2000多元的空调挂机,却得不到一个遥控器。近日,多名消费者反映,他们是在装机时才了解到华凌空调不配送遥控器,而客服建议他们在社交平台上“晒单”,这样可免费领取一个遥控器,否则就需要按每个遥控器29元的价格购买。而记者查询华凌在电商平台的官方旗舰店时发现,商品首页只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提醒“升级手机遥控,不配遥控器”,其他相关标识则藏在商品详情页中,需要下滑或翻页才能看到。(据7月20日《羊城晚报》报道) 现实生活中,估计绝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空调时都自然地认为商家应当配置遥控器,没料到还会有不配送遥控器的空调。殊不知,华凌空调就用生动的例子“教育”了消费者:空调不配遥控器,需要单独购买,或者需要给出好评才赠送。商家这一“清奇出格”的操作已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虽然空调与遥控器是单独的两个物品,但不代表商家可以想当然地将空调和遥控器分开销售,或者销售空调时不附送遥控器。而且,虽然离开了遥控器后消费者依然可以通过机身上的按键操作空调,但遥控器所具备的功能往往比空调机身按键所承载的功能要多,且使用起来更方便快捷。此外,如果是柜机那还好,可如果是挂机的话,离开了遥控器,消费者基本上无法操作空调。况且若没有遥控器,只能用手机蓝牙和小程序等控制空调,这对于老人来说,十分不便。 由此可见,尽管空调和遥控器不像锁和钥匙那样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也属于密不可分的商品。也就是说,商家向购买空调的消费者提供空调属于履行主合同义务,提供遥控器则属于履行随附义务。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用途、性能、规格、使用方法说明书等情况。经营者应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消费者购买空调后,商家理当履行送货上门、安装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遥控器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根据合同性质、目的、交易习惯所应履行的协助义务。而且,在空调市场上,绝大多数商家均提供遥控器,这早已是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个别商家刻意不提供空调遥控器的做法,既违反了有关协助义务、随附义务的规定,也有违交易习惯,属于设定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特别是,商家要求消费者给出好评后再配送遥控器的做法更涉嫌“买好评”,系违法行为。此外,对于不配送遥控器这一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事项,不作出足以引人注意的提示,仅在商品清单一栏用小字呈现的做法,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遥控器虽小,但涉及的消费者权益不可忽视。商家将空调与遥控器分开销售,是典型的“一女多嫁”。以智能化为名不再配送遥控器,并且将遥控器和消费者评价强制绑定,收获的恐怕只能是投诉,而非好评。监管部门也应及时查处这种增加消费者负担的“好评返现”花样翻版,倒逼商家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让消费者感受到真正的尊重与善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