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吴采平)为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精神,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国务院办公厅恢复和扩大消费20条措施的通知,根据湖北省实际,迅速行动,部署开展消费维权“五大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引精准监管执法,倒逼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为“放心消费在湖北”保驾护航。 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效能提升行动。在责任落实上,强化经营主体主责,推进经营主体加入ODR在线纠纷调解机制、入驻“湖北315消费投诉线上和解”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打好调解、监管、执法“组合拳”,形成工作闭环。在方法手段上,践行“枫桥经验”,加强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完善“三调一和”(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企业和解)的多元化解消费纠纷机制,推进企业商超、重点景区等主体建设基层维权站(点),推广“指尖上的315”云端调解室;配合“小个专”党建工作,开展红色消费维权站建设;协同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践,捍卫消费领域社会公共利益和法治尊严。在效能评价上,建立健全12315效能评估评价制度,按照年度评价、季度评估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强化对各地12315工作体系保障、渠道保障、工作能力、ODR机制运行等方面的量化评估评价。“截至目前,湖北省共建设各类消费维权服务站3700余家,消费教育基地208家,共有20867家经营者入驻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2760户商家入驻ODR企业平台。”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处长杨鹰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深入开展消费环境优化行动。深化消费示范创建活动,在湖北省打造一批放心商店、放心市场、放心街区、放心景区、放心乡村,拉动城乡消费,今年继续组织评选100家放心消费创建单位。争取湖北更多城市争创“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一体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开展放心消费体察活动,采取直播体验、邀请参与、视频展示等方式,邀请消费者参与示范创建单位消费全过程,用放心消费引导消费者用“脚”投票。今年下半年,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将推广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活动,探索对重点行业、区域、商品、服务的分级分类公示,发挥好公示的“阳光作用”,优化消费投诉红黑榜制度,增强消费预期,让消费者看得到、经营者有改进、社会上有影响。推进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督促平台落实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承诺实行七天或者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探索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实现“处处都有放心店、家家都可退换货”的目标。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湖北省已有4800多家实体商户参与“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退货数量127.9万件,退货金额1.05亿元。 深入开展消费牵引监管执法行动。杨鹰向记者介绍,在解决消费纠纷、发现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非常注重12315数据归集分类,运用风险预警分析模型进行数据分析,主动研判消费市场热点以及监管难点,为监管执法提供靶向案源信息,助力市场监管精准执法。聚焦“每月一题”,每年筛选出12类民生痛点堵点问题,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信息,推动综合监管执法。强化消费维权“诉转案”工作机制,积极实施《诉求信息转案件线索工作规范(试行)》,今年已办理“诉转案”1285件。重点破解消费者反映突出的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消费欺诈等问题,加强调解、执法、司法衔接,提升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出台处置恶意投诉举报办法措施,联合行政复议机关如何认定投诉举报,为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截至目前,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已开展通信、汽车、美容美发、日用品零售、食品安全等20多项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办民生领域案件2.96万件,案值30.05亿元,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智慧支撑行动。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三网一中心”为主要载体,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完善消费投诉大数据库,优化消费投诉预警模型,解决基层消保工作“人少事多”难题。开展消保投诉信息语义分析建模研究,按照标准汇集大量消费者投诉举报基础数据,从中挖掘潜在风险因素和趋势,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消费纠纷,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服务,实现更加精准、高效、智能的消费维权保护和市场监管。 深入开展消费品质提升行动。建立常态化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突出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领域,抓紧抓实经营主体从供给端发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聚焦消费者关切的堵点难点问题,聚焦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开展“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作用,加强对消费者关心的汽车、住房、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食品餐饮、健康服务等服务消费,盲盒、网购、直播带货等新型消费领域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