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随机对市售的19款弹射玩具开展了比较试验,标称汕头市澄海区塑鑫玩具厂生产的软弹发射器玩具等5款弹射玩具,不满足强制性国家玩具标准的要求。 据介绍,弹射玩具属于CCC发证范围,分为蓄能弹射玩具和非蓄能弹射玩具。蓄能弹射玩具是通过可贮存和释放能量的弹射机构发射弹射物,如玩具枪等。非蓄能弹射玩具是由儿童给予的能量发射弹射物,如弓箭玩具等。由于弹射玩具的弹射物具有自由飞行的特点,可能对孩子带来眼部、脸部等射伤危害。 本次比较试验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依据国家强制性玩具安全系列标准《玩具安全第一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2-2014(含第1号修改单)、《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6675.4-2014进行检测,主要评价弹射玩具的安全性能指标。通过对样品的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化学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以及增塑剂)3个项目的比对试验,重点检测弹射玩具安全性能指标是否达标,并发出消费提醒,避免不达标产品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危害。测评结果仅对购买的样品负责,不代表其同批次或其他批次的产品质量状况。 本次比较试验共选取19款弹射玩具样品,其中蓄能弹射玩具8款,非蓄能弹射玩具8款,既是蓄能弹射玩具又是非蓄能弹射玩具3款。样品均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超市、批发市场、专卖店等实体流通领域购买,购买地点覆盖济南、泰安、淄博3市。样品价格区间在15—250元,基本涵盖了各个类别和价格档次的产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 测试结果显示,14款弹射类玩具通过机械与物理性能项目测试,5款弹射类玩具不满足强制性国家玩具标准的要求。未通过测试的产品分别为:标称汕头市澄海区塑鑫玩具厂生产的软弹发射器玩具、标称广东新乐新科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变形系列玩具,弹射物为小零件,如果误飞入幼儿的嘴里,容易造成窒息危险;标称汕头市澄海区思点玩具厂生产的炫酷飞机枪玩具,弹射物质量过重,弹射物发射速度过快,会使弹射玩具的弹射动能过大,易产生射伤危害;标称汕头市澄海区永和乐业玩具厂生产的趣味玩具,内含小球,未设警示说明,且对非正常使用的潜在危险,未设警示说明;标称汕头市澄海区佳立特玩具厂生产的弹射玩具枪,保护件与主体分离,且剩余箭杆部分可以被预定发射机构发射,易产生安全隐患。 根据比较试验结果,山东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儿童弹射玩具产品时,应做到“四看一闻一监护”:看标识、适用年龄和安全警示语、外观、质量,闻气味,家长要切实负起监护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