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聚焦
案例聚焦
培训广告暗示效果被罚 福建公布一批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21-03-10 08:44:48   杭州网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3月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一批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据统计,2020年福建共查处1032件互联网广告案件,占广告案件总数的67.23%,有效整治规范了互联网广告市场。

非药品宣传为药品 企业被罚40万

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企业的微信公众号中将非药品宣传为药品,并发布含有“钙尔奇是全球销量第一的补钙品牌”内容广告,在其经营场所悬挂无法证实合法性及真实性的牌匾,对其公司商业信誉等方面进行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七条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2020年12月,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40万元。

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 畲艾堂受罚

福建畲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查,擅自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医疗广告,并发布含有“彻底的清除血栓的有效办法,患者治疗前后对比图”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2020年10月,宁德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13万元。

广告使用“最”字眼 华蚨动保被罚

福建省华蚨动保贸易有限公司未经审查,擅自在其微信公众号内对其销售的兽药产品进行推介、宣传和发布含有《广告法》禁止发布内容的兽药广告的行为,并在广告中使用“最佳”“最新”等文字,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2020年8月,宁德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10万元。

宣称“唯一”与事实不符 中金在线被罚没4万元

福建中金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搜狐号“中金在线”发布“马化腾出手!未来5年最大商机,下一个千亿级的市场出现……”的商业广告,该广告中含有“誉道科技,全国唯一一家小程序独立部署技术开发商”等与事实不符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0年9月,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没收广告费用人民币1万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罚没合计4万元。

“挂羊头卖狗肉”鹊桥游乐中心被查

政和县念山云谷鹊桥游乐服务中心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在“念山云上梯田”景区并未开放的期间使用“念山云上梯田”景区图片并配有引人误解的文字进行广告宣传,以达到吸引游客前去其玻璃桥游玩的目的,并造成消费者投诉情况发生,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0年7月,政和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33390元。

保健食品宣称有治疗功 日用品商行被罚3万

政和县仙草日用品商行发布违法广告案在微信销售群中销售灵芝菌丝粉和姬松茸麦芽冲调粉,并发布保健食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20年9月,政和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3万元。

假冒称产品有专利 得力机电被查

福建省得力机电有限公司在公司网站“得益力各项优势”页面中发布“降温系统:利用本公司专利……延长锯片寿命”内容专利广告。当事人未取得专利权,且因专利权人未缴交年费,该专利权也已终止。当事人在未取得专利权在公司网站发布实用新型专利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2020年9月,长汀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3万元。

培训广告暗示效果和保证性承诺被查

福州明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合肥晚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标题为《紧急通知:延迟开学!这些事中小学生及家长一定要知道》的教育培训广告,广告中含有对培训效果作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0年10月,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2万元。

广告数据未表明出处 佰纳晟被罚2万元

龙岩市佰纳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网店上销售宏光S荣光V汽车减震弹簧避震胶缓冲器时,发布内容有“小身材大用处、(舒适)减震性提升25%,让驾乘更舒适……”广告使用数据未表明出处。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的规定。2020年9月,龙岩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2万元的罚款。

虾苗养殖广告数据查无出处 养殖公司被罚

福建裕海弘正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在公司官网发布虾苗养殖广告有:“年养两茬,成活率80%”“适合夏季饲养,成活率80%”“成活率高达95%”“亩产可达1500斤左右”等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广告内容引用数据的出处,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的规定。2020年12月,漳浦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1.5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编辑:陈俊男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More>>  
·为网络黑灰产业“服务” 这个接码平台被...
·竞拍APP拍字画赚快钱?有人1天损失2...
·网购处方无须处方?无处方者可通过“在线...
·餐馆纸巾必点不可退?浙江一商户因此被罚...
·明年起国内航班停止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
·房地产网上营销热:有房企近半成交在线上...
·从零食手办到机票宠物 盲盒风愈刮愈烈问...
·卫生纸迎“涨价潮” 上市纸企一季度利润...
·从一车难求到“低调离场”,公共自行车怎...
·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市场漫步)
·集成灶安装不当消费者被炸伤 积极维权获...
·护航夏季食品安全
·夏日安心美妆 江苏南京专项整治化妆品质...
·湖北开展为期7个月的成品油专项整治
·江西开展专项检查规范食用油、蜂蜜市场秩...
·北京顺义开展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行动
·上海市消保委测试30款手持式挂烫机:美...
·江苏兴化开展“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
·火出圈的“文创雪糕”值得买吗?
·突围新消费 今夏“水战”再起
·4月银行理财收益迎低点 如何挑选合适的...
·一“熊”难求 跟风炒“熊”90后小心变...
·奶茶店玩起了袋泡茶 茶饮界开始流行喝“...
·童年味道火了怀旧零食 这个六一你会为情...
·新卤味登上家庭餐桌 千亿卤味市场还能怎...
·报名健康管理师培训但还未上课 500元...
·浙江将重点打击7大领域的18种违法行为...
·人民币升值 海淘比“618”还划算
·总量调控下,共享单车如何有机融入城市?...
·疫情之下,消费退费不能随便“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