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记者11月26日获悉,“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坚持以强化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作为重要抓手,立案查处“特供酒”案件26件,罚没金额16.2546万元,其中累计查获“特供酒”314瓶,包材(包含违法产品标签)7100余件,涉案金额10.989万元,罚没金额16.2546万元;联合公安机关查获“特供酒”9311瓶、散装白酒600升,包材9192件,灌装设备1台,涉案金额199.6243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据了解,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会同公安部门共同组建市级工作专班,建立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双向协作机制,结合天津市工作实际,通过组织部署、每周调度、线索梳理、问题通报、舆情监测、案件查办、督促指导,实施全链条治理,严格市场管控,打击违法犯罪。 出台《“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工作验收办法》,建立相关主体自查、区级监管部门检查、督查和市级监管部门督查的“一自查、一检查、两督查、两验收”验收机制,推动主体设立监督员,每日逐岗逐项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各区全覆盖检查,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严查严督;市级组建验收组“四不两直”检查验收,适时运用“三书一函”督促指导,切实做到严查重点案件、严惩违法犯罪、曝光典型案例、销毁非法物资、形成制度成果。 专项行动期间,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明确关键环节、重点单位,对全市酒类生产企业、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酒类批发企业、烟酒专营店等酒类生产经营者及其仓库,多轮次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创新建立“跟班式调研”制度,强化线索发现排查力度,选派精优监管力量深入重点单位开展集中驻点、跟班调研,全面掌握相关酒类生产及委托生产,生产经营者采购、贮存、宣传、销售等情况,了解掌握酒类市场消费特点,研究分析现阶段“特供酒”营销特点及新型违法手段,深度挖掘涉嫌“特供酒”相关线索,提高案件查办率。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通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众号等媒介线上组织发布消费提示、转载官方媒体信息文章、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线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反不正当竞争政策宣读,知识科普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念,通过正规渠道选购酒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各类相关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全市累计发布各类消费提示171份,媒体宣传45篇次,制作媒体宣传产品4个,开展重点宣传活动38次,报道浏览量11269人次,宣传活动覆盖人群6800人次。天津市消协联合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发布“抵制‘特供’‘专供’‘内供’酒品消费提示”的公开倡议,天津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发布“关于严禁生产、销售‘特供酒’‘内供酒’的公告”,呼吁酒类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虚假宣传、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强化质量管控意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倡导健康饮酒文化,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