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6月18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3起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5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闽清县上莲乡某粉干加工厂生产的粉干(生产日期:2024年12月3日)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2月3日共生产152斤粉干,已全部售完,货值金额532元。该加工厂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已对涉案食品展开召回。今年3月6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处罚法》及《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店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32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两起案例分别是一网店售卖的罗源湾猪肉脯广告词存在虚假宣传案和某食杂店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