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为扎实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10起电梯使用、维保领域查办典型案例。 广西永悦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案。2024年7月3日,崇左市天等县市场监管局对广西永悦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在用的自动扶梯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限期改正的期限内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经查,2024年4月17日,天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内依法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明确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的岗位职责。限期改正期限届满,当事人仍拒不改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2024年9月19日,天等县市场监管局对广西永悦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处罚金。 另外九个典型案例分别是:北海市家家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使用未消除事故隐患电梯案、广西慧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使用的电梯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案、广西桂物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博白分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案、广西快安电梯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案、广西辛格林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案、广西广菱电梯空调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案、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案、广西广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案、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