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北京幸福能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违反《广告法》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万元。 经查,北京幸福能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09月20日,在其经营的小红书平台账号“ffit8”中发布题为“一口酥脆,香而不腻!低卡高蛋白”的文章,内容为“ffit8纯脂黑巧味蛋白质威化饼干!无代可可脂涂层,无白砂糖、无精炼植物油!吃起来香而不腻,不会出现高糖高油带来的口干舌燥!含有丰富蛋白质和膳食纤维,营养又饱腹!晚上不想吃饭或者想减肥,直接吃蛋白质就OK”,文章下方附有购买链接。 涉案产品图。资料图片 文章中宣传产品为“ffit8蛋白威化饼(黑巧克力味)”,其标签营养成分表中能量的含量为每100克有1838千焦,北京幸福能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商品宣传中使用了“低卡”的宣传用语,而根据国家标准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营养通则)中,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的含量要求为固体≤170千焦/100克 、液体≤80 千焦/100毫升。该公司的上述涉案产品的能量含量远高于“低能量”标准,其销售涉案商品并不符合“低卡”标准,宣传“低卡”该公司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依据。 北京幸福能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