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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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3地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关注维权时限 警惕代诉陷阱
 
2025-03-10 09:59:32   杭州网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遇到消费纠纷,消费者应了解维权渠道,警惕代诉陷阱。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了解维权渠道,关注维权时限等。

在消费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为了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应了解自行和解、人民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仲裁、诉讼5种维权渠道,合理选择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同时注意维权时限,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时,要尽早保存证据,依法进行维权,在权益受损3年内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消费者购买商品依法享有维修、更换、退货的权利,“三包”期自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需要经营者另行安装的商品,有效期限自商品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

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消费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反映维权诉求。部分机构常以“专业维权”“十倍赔偿”为噱头,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进行投诉,其间极易发生泄露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用于非法牟利,或者后期以材料费、疏通关系等名义层层加价,利用消费者焦虑心理骗取钱财等情况,导致消费者维权受到二次伤害。3地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务必拒绝要求预付代理费、签署风险协议的机构,警惕声称“内部有关系”“百分百胜诉”的虚假承诺,避免落入职业代诉机构的陷阱。消费者在进行投诉时,务必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具体投诉诉求以及准确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以便有关部门及时调处纠纷。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贾珺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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