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 3月7日,江苏南京都市圈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盟根据区域消费投诉热点,结合“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发出“六劝”特别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防范消费陷阱。 一劝警惕直播带货低价诱惑。直播间购物时,不要轻信“抽奖”“爆款”“特价”“秒杀”等宣传,要认真查看经营者在直播平台的资质信息公示情况,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同时,也要警惕商家运用打折的方式,变相弱化或排除消费者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如“打折商品概不退换”“打折商品不实行'三包'”等,对于一些标明“处理品”的商品要谨慎购买。 二劝预付式消费莫忘签合同。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要仔细了解商家的证照情况,不要脱离消费需求大额充值(法律规定记名卡不超过5000元);要与商家签订服务合同或者协议,对相关服务内容进行书面确认;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发票、商家签字等相关证据,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三劝大宗商品消费慎付定金。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和惩罚性,如果单方违约,定金不予退回。因此,消费者在进行汽车、装修、大件家电等大宗商品和服务消费时,要反复斟酌,或向生产者、有授权的销售者以及业内专家等咨询,参考借鉴专业意见,了解经营者的信誉,掌握拟选购商品的准确信息后再付定金。 四劝选购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牢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要被免费体验、无效退款、赠送礼品等宣传形式和手段诱惑,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确需购买时,要认准保健食品专属标志“蓝帽子”,核查企业产品信息、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等内容,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在专业指导下按说明书要求食用。 五劝外出旅游勿贪小便宜。外出旅游时,消费者要保持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免费游”“买保健品或保险送旅游”等旅游产品。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及发生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特别是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尽量细化交通工具、食宿标准、行程安排、自费项目等内容。在旅游过程中购买贵重物品时,要货比三家、理性判断、谨慎选购,防止被经营者“洗脑”营销。 六劝家电维修谨防“山寨售后”。消费者在家电类产品发生故障时,可通过产品说明书、品牌官网查找或通过品牌实体店咨询售后渠道;也可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点击“售后服务电话查验宝”,在搜索栏输入品牌或厂家名称,点击搜索即可查询相应品牌的售后服务电话。在维修人员上门服务时,要查验其提供的品牌售后代理资格证明,明确维修协议条款,保留付款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