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团外卖逼迫商家二选一的事情惹得多地商户不满。前脚,江苏扬州的数十家商户去市场监管局投诉美团外卖,声讨“美团外卖”强行要求签订“独家协议”;后脚,浙江绍兴的商户也在控诉美团“逼独”的行径。 
浙江绍兴部分商户反映,美团外卖平台强行要求餐饮商户选择独家外卖平台,如果选择多平台就采取强行关店、提高佣金、降低排名、缩小配送范围等措施对商户施压,对美团这种行为,绍兴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介入调查。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在新电商法公布后,美团第二次被立案调查。 
不签独家就强行下线 据媒体报道,位于绍兴越城区剡溪路298号一楼的“芝士力量焗饭”餐饮店,店主马先生告诉记者,去年7月份开的店,为了能做线上的生意他入驻了美团,签约的时候协议并没有要求独家,但是美团业务经理告诉他要签独家,他没太当回事,为了生意更好做点,一个月后他又上了一家外卖平台。然而9月份他突然发现自己在美团上店被强行下线了,这让他懵了。 
(“芝士力量焗饭”起送费被美团提高到500元) 随后,马先生联系了美团业务经理,被告知封店是因为上线了其他外卖平台,经过交涉虽然被封的店重新上线了,但是马先生发现,该店的配送范围被缩小到几十米的范围,起送价格从之前的20元被改成了500元。“我是做小餐饮的,一个餐也就一二十元,谁会一次点500元的量,配送步行都能走到范围,谁会来点餐,这些手段明显就是不让我在平台上做生意嘛,这确实太让气愤了。”马先生说。 为讨个说法,马先生投诉到当地电视台,在杭州的美团浙江公司肖经理联系到马先生,提出希望马先生不要在电视上说独家,之后可以许诺将该店恢复到之前正常的状况,但是目前该店虽然开在美团上,但订单已经从之前的每日70-80单下降到基本没有。“以前店里忙的时候有三名员工,现在只有一名员工,仍然没什么生意,因为已经付了一年的房租,只能等到期把店关掉了。”马先生无奈的说。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绍兴越城区市场监管局的企业监管科科长。该科长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初步判断美团外卖违反了《电商法》的要求,将安排局里的经济检查科对此事展开调查,并及时反馈信息。 上调费率、被逼“二选一” 商家苦不堪言 同样是在绍兴,柯桥区的宝饱煲仔、兹骨香骨头饭店主,因为美团强势要求独家,如果不签独家将面临佣金从18%提高的23%,以及线上排名靠后等状况,为此她们都被迫删掉其他外卖平台,只做美团。 
此前,有媒体报道,美团在广东、四川、云南、重庆、海南等地商家被美团“逼独”。 1月4日,据央视财经报道,不少南宁消费者发现,一些餐饮商家在网络外卖平台上下架。有店长表示,最初与美团外卖合作时,佣金是15%,后来调到18%,如今上调到22%,感觉有点难以负担。另有店长表示,其佣金也从20%上调到了21%,恐难以为继。 今年2月份,因为海口美团外卖强制商家二选一,被人民日报点名批评:电商法禁止“二选一”!并且,海口市的监督局也城里了专案小组,着手跟进美团的“补充协议”问题。 然而,这样的警示美团似乎并不在意。 专家:强行要求签独家涉嫌违法 中国电商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说,由于用户平台选择的差异,商户会同时入驻更多的平台来提高用户的流量,这对于外卖来说,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收益,迫于盈利等压力可能通过或明或暗的方式施压、逼迫或暗示商家“站队”、进行“二选一”。 而《电商法》第二十二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该条例对于“二选一”有了较为有利的约束。 对于佣金费用问题,《电商法》第三十五条指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但对于平台提高佣金是否合理需要进行进一步观察。 
另有律师表示,美团外卖这种采取威逼利诱模式,逼迫商户签订协议,意图通过协议影响用户选择,达到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服务正常运行的目的,已经涉嫌不正当竞争。 外卖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当商户的权益再三受到侵害,相信他们会用自己的选择来投票。(头号科技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