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部门移送线索,依法查处了一起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当事人刘某出于个人爱好,通过网络、商品市场购买及他人赠与等途径,获得一批野生动物制品,摆放于其经营的文身店。案发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共涉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抹香鲸、玳瑁、蒙原羚、狮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棕熊、猕猴、藏原羚等制品共计13件,总价值近5万元。当事人还将其中由玳瑁、狮骨组合而成的一串手串上传至二手交易平台销售,一个月后下架,未售出,货值金额1.5万元。 刘某通过网络平台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法没收的玳瑁制品、狮骨制品分别移交滨海新区林业局、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