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开展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活动,1月17日,福建省商务厅发布汽车“两新”及一季度购新补贴政策。 针对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自1月1日(含当日)起,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应当在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目前,汽车报废更新申请端口已开通,个人消费者可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抖音、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申请信息。 针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从1月1日(含当日)起,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月8日(含当日)。福建将制定汽车置换更新实施细则,根据新车车身价予以分档补贴。汽车置换更新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进行汽车置换更新的个人消费者,应注意留存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含转让登记页)、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旧车转让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以及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待系统开通后上传材料,申请补贴。 今年一季度,福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新车按照车身价(购车票金额)给予分档补贴。其中,购买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新车,补贴1000元;购买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新车,补贴2000元;购买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新车,补贴3000元;购买30万元(含)以上新车,补贴4000元。补贴可以与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享受,由福建各地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活动开展时间和补贴名额。 另外,福建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具体政策以相关实施细则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