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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摊收徒”成“传销式”扩散应强化监管
 
2025-04-03 11:14:49   杭州网

近段时间以来,“摆摊收徒”之风愈演愈烈,不少人表示自己被师傅所“坑”——虚假引流提升摆摊人气、承诺稳赚不赔但学徒交费学完却入不敷出、“独家秘籍”和网上随手搜到的内容大同小异等。

对此,有人认为,做生意有赚有赔很正常,也有人认为,这是虚假宣传,目的就是为了割韭菜、赚学费。

“摆摊收徒”行为的性质是什么?短视频平台上大量此类内容,是否需要规范、治理?为此,《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翔、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旭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燕妮。

记者:很多人选择交学费,主要是因为网上的师傅将自己摆摊赚钱的生活通过直播和拍短视频的方式记录,配以令人羡慕的文字,比如“一天挣出来孩子一个月学费”“这个徒弟学会后两年换大奔”等。请问“摆摊收徒”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胡翔:从法律角度分析,当前网络上的“摆摊收徒”行为可能涉及技术培训服务,以传授卤菜制作、摆摊技巧等为核心,这属于民事领域的技能培训服务,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商业特许经营(加盟),若收取费用后提供统一技术、品牌、供应链支持等,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可能构成特许经营,需满足备案披露等法定要求;网络广告与引流,通过短视频夸大收益吸引学员,可能属于广告行为,受相关法律约束。

对一般技能培训,若仅传授非准入类技术(如家常卤菜做法),目前无强制性资质要求,但需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涉及食品安全(如餐饮技术),学员从事经营时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传授者如果宣称“包办证件”可能构成欺诈。

对职业资格类培训,若涉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技能(如烹饪师资格),需人社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资质,个人无资质收徒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办学。若是特许经营资质,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若实质为加盟(如提供品牌、持续指导),特许人需满足“两店一年”条件(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并向商务部门备案,否则面临行政处罚。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教学种类不同,但师傅都会通过视频内容营造出其所卖东西天天排长队、能挣大钱的场景。如果存在雇人排队、发布虚假视频等情况,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王旭: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或欺诈,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导他人付费,已涉嫌误导消费者,若证据充分,学员可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退款,市场监管部门也可对涉事主体处以罚款,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诈骗,需承担刑事责任。此外,若虚假宣传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王燕妮:在责任承担方面,消费者如果遭遇这种情况,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虚假宣传或欺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学费并赔偿相应损失。此外,经营者还可能被市场监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且涉及金额较大的,甚至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面临刑事责任。

记者:从调查情况来看,“摆摊收徒”目前出现“人传人”现象,不少人在交了学费成为徒弟后,也开始收徒收学费。其中是否存在法律问题?

胡翔:许多学员在交费后,发现只摆摊无法盈利,转而以同样方式收徒赚钱,形成“传销式”扩散。这种行为可能涉及以下法律风险: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可能构成非法经营或变相传销。如果收入主要来自“收徒”而非实际经营,可能被认定为“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获利方式”,涉嫌传销。还可能存在民事合同纠纷风险:后续“徒弟”若发现技术无效,可能起诉最初的上家要求退费,形成连环诉讼。个人收徒若未申报收入,可能涉嫌偷税漏税问题。

若消费者遭受损害,建议采取维权行动,搜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以及宣传视频等)。同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王旭:如果后续收徒者不具备相应教学能力与资质,不仅可能损害学员利益,还可能违反相关市场管理和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

记者:调查中,有不少人反映,交了学费后没有达到网上视频中的效果,不仅学费没挣回来,还搭进去不少前期投入。该如何依法维权?

王燕妮:从法律角度看,他们是有机会主张退回学费的。如果培训方在招生时明确作出了具体的盈利承诺,比如“保证三个月内回本”“月入上万不是梦”等,却无法实现,那么消费者可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学费,并可进一步追究对方的赔偿责任。

就算培训方没有直接承诺具体的赚钱数字,但利用明显夸大的描述、误导性的宣传语言,比如“一本万利”“很快就能赚大钱”来引导消费者报名,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甚至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除了可以主张退还学费外,还有权要求三倍惩罚性赔偿。

现实维权过程中,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材料、交费记录、聊天记录、合同或协议文本等,这些证据对法院的判决至关重要。

记者:如何让“摆摊收徒”沥干水分、回归理性?

胡翔:对于学员来说,应提升防范欺诈的意识,进行风险的理性评估,要求审阅未经剪辑的原始经营记录(例如摆摊视频、真实进货单据)。与已成功完成学业的“徒弟”进行联系,以了解实际的收益情况,明确教学内容及退款条件(例如“3天试学不满意可退”),避免仅依赖口头承诺交费。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要加强执法,打击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对“日入过万”“稳赚不赔”等话术重点监管,将营利性摆摊培训纳入职业培训监管范围,要求备案或资质审核。同时,短视频平台对“摆摊收徒”类内容加强审核,标注“广告”提示风险。鼓励正规培训机构提供课程内容的透明化。

王燕妮:可以推行行业标准化合同。政府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可以制定统一的、清晰的培训合同模板,要求商家在合同中明确培训内容、收费标准、预期效果和退费条件等关键条款,避免产生合同纠纷。

还应完善消费者维权渠道,建立更高效、更便捷的投诉举报和快速处理机制,让消费者遇到问题能够快速得到解决,降低维权成本,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记者 张守坤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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