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贯彻落实国家促消费、惠民生政策,进一步规范开展福建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防范打击各类骗补套补等违法行为,7月16日,福建省商务局、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醒告诫书,提醒全省各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要遵规守法,不得套补骗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提醒告诫书要求,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树立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合法交易意识。不得虚假空刷套补、提价返款套补、恶意串通骗补等行为;不得以“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手段套取补贴;不得虚开发票,不得转让、转借发票。 参与商家要确保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违反售后规定。参与商家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销售产品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相应国家质量标准,严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者信息等的“三无”产品。参与活动的商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对消费者置换的新品,须依法履行“三包”承诺,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对应报废的旧品应依法依规报废处理,不得再次流入市场。 参与商家要诚实守信,不得价格欺诈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按规定做好参加活动商品的明码标价工作,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通过“先涨价后补贴”等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福建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加大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商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