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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白滋养霜是众多爱美女性喜好的化妆品。然而,家住江山市区的田女士使用后却受尽无穷的烦恼。据了解,她是于3月28日花196元购买的,可是刚用了2天,面部就开始出现红点,还感觉有点痒,第3天面部和眼睛均出现了红肿现象。
田女士到医院治疗,被诊断为皮炎。因怕遇见熟人,她躲在家里一个星期没有到单位上班。在治疗过程中,田女士多次找商家要求赔偿损失,但未果。
江山市消保委日前受理投诉后调查发现,田女士在购买前已告知有过敏史,但商场导购员当时表示该化妆品不会导致过敏。现田女士使用该化妆品后产生过敏,且有医生的诊断结论,商家应正视事实,承担相关责任。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商家退还原购化妆品价款196元,并赔偿医院治疗费用768元,田女士非常满意。 周连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