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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王售“凶车”被消费者质疑欺诈
 
2017-09-27 11:48:12   杭州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小綦的妻子每每想起朝夕相处两年多的汽车曾经撞死过人,就不寒而栗。知道此事两个多月来,她就没再碰过这辆车,连取车里的东西都得让小綦去。

    “从传统观念讲,一般人不会买这种‘凶车’,何况我买车是为了让妻子接送孩子上幼儿园?车王作为非中介的专业卖车机构,是先收购再销售,原则就是低买高卖,赚取差价。因为出过死亡事故汽车的收购价格会极低,所以车王一定会对车辆事故信息进行核验。目前,我掌握的种种证据表明车王欺骗了我们。”小綦说。

    年检获悉车辆曾撞死人

    2015年7月,小綦在车王二手车超市(以下简称车王)天津店,花费14.4万元购买一辆白色现代牌ix35汽车,该车登记日期为2013年6月。购车后,车王有偿为小綦办理了上牌、年检等手续。时隔两年的今年7月,汽车需要再次年检,小綦来到天津市南开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大厅交管部门窗口申领年检标志。

    小綦将相关材料交到窗口,被交管人员拒绝了,“你的车领不了年检标志,必须先到验车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随后材料被退了回来。

    按照规定,私家车6年内免检,车主只需到交管部门进行材料审查领取年检标志,不需要到验车场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小綦的所购车辆才行驶了4年。

    小綦提出异议。交管人员查询后告诉小綦,该车曾在北京五环路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按照规定不享受6年免检政策,必须上线验车。

    交管人员的话让小綦感到困惑,买车时车王没有告诉这车曾经撞死过人啊?冷静之后,小綦突然想起,买车时汽车已经到了年检时间,第一次年检发生在2015年7月,是车王有偿为自己办理了年检手续。“我是今年年检时被告知车辆必须上线验车,才知道车辆发生过严重交通事故。第一次车王为我年检时,车辆也需要到检测场上线检测,所以他们肯定会知道车辆曾撞死人这一情况,可当时车王为什么不告诉我实情?另外,这辆车的售价已经高于市场同类车价格,并非‘凶车’价格,故此,车王天津公司存在严重欺诈行为。”小綦对记者说。

    小綦给记者提供了一份购车时与车王签订的《二手车延伸产品委托服务协议》,上面标明“验车、上牌费2800元”。

    多项检测认证查不出“凶车”?

    车王是一家怎样的机构?据其官网介绍,其是“二手车零售行业的领跑者,是国内超大型的二手车连锁经营企业,至今已在全国范围拥有24家店”。

    小綦说:“车王宣称拥有专业熟练的技师和严格的检验标准,所售车辆宣称需要检测7大类245项、232项认证,难道经过了这么多项检测和认证,还无法发现‘凶车’?”

    对于小綦的疑问,记者与车王取得了联系,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车王回函称,“凶车”与“结构性损伤车”是两个不同范畴,检测和认证是杜绝结构性损伤车、泡水车、抵押车、火烧 车、调表车等,“凶车”只能通过交管部门查询,这属于隐私,交管部门不会随意给二手车经营企业查询“凶车”问题。

知道这辆车曾经撞死过人后,两个多月以来,小綦的妻子就再没碰过这辆车。万晓东摄

    对车王的回复,小綦有不同观点,“怎么不能查呢?我不就是在交管部门窗口查到的吗?车辆事故发生在北京,天津交管部门查询告诉我车辆有人员伤亡事故,说明车辆的事故信息已经联网,只要是车主拿着相关证件都可以到交管部门查询”。

    车王销售人员对此问题如何解释?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到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的车王天津二手车超市进行了暗访。

    在谈到事故车问题时,销售人员表示,“消费者如果担心所购车辆曾经出过严重事故,可以去车管所查,提供车架号就可以查。事实上,在收车之前我们都会查,车辆如果出过重大交通事故,我们就会查具体是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如果确实撞死人了,我们又收了,也会卖,有的顾客不忌讳,如果有忌讳,我们会明确告诉顾客,这个车不要买。”

    保险公司:

    可以查询事故信息

    按照国家规定,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对事故详细调查,并留有出险记录,记录中会详细记载事故信息,因此在保险公司应该可以查询事故信息。然而,车王工作人员告知记者,车王无法获知车辆事故信息,保险公司也无法查询。

    该工作人员发给记者一段其与保险公司客服人员通话的录音,以证明无法查询事故信息。录音中,保险公司客服人员查询后告知,该车曾于2015年7月在北京北五环路发生事故,车辆撞了行人,车辆前部受损。保险公司赔付2.8万元左右,其中2.7万多元由交强险赔付,赔付的是人伤。客服人员表示,人伤得挺严重,但具体伤到何种程度,需要询问当初处理该事件的人员,并将处理该事件人员的名字和电话发给车王,建议车王与之了解情况。但询问结果如何?车王并没有向记者提供。

    死亡事故为何保险公司才赔付2.8万元左右?小綦给出了答案:“死者是流浪者,没有找到家属,所以只赔付医疗费、丧葬费等。”

    “录音恰恰证明了可以查询车辆事故信息,车王说查不到事故信息是在掩盖他们欺骗我的事实。”小綦说,“我知道此事后,专门到保险公司窗口查询。在保险公司我看到了这起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急救诊断证明书》《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法医鉴定意见书》等资料,各种资料保险公司一应俱全并可以公开查询。”

    记者了解到,当初为该车辆承保的是太平洋保险公司。记者就能否查询事故信息问题,咨询了天津太平洋保险公司车险业务部负责人韩涛,他表示,凡是出险后报过保险的,理赔档案都会留存,车主可随时拨打客服电话或者到窗口查询历史保单的出险记录,了解事故信息。

    观点:

    经营者涉嫌欺诈

    “对于二手车经营机构的专业人员来说,6年内车辆免上检测线政策应该知晓。此事件中,首次年检是车王有偿代小綦做的,车辆上线检测时,车王应该知晓‘凶车’一事。车王一再强调交管部门、保险公司等无法查询到车辆事故信息,目的就是证明其不知道‘凶车’事实。然而,小綦在交管部门、保险公司都查到了相关记录,由此可以认定事故信息可查。因此,车王需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售车时确实不知此车为‘凶车’。”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消指部主任陈云奎向记者表示,“《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同时,国人传统观念造成‘凶车’的售价远低于正常车辆,如果经营者隐瞒事实,把‘凶车’当做正常车售卖,那么可认定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权益。”

    《中国消费者报》将对此事做进一步跟踪报道。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网    作者:记者万晓东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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