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 近日,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林某甲诈骗一案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林某甲以发送短信的方式实施诈骗活动,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7年4月,胶州市的张先生收到显示为某银行客服号码95588发来的短信:“您的综合评分良好,可以办理我行2万额度白金信用卡或者提升额度5万元。”短信中还提供了办理网址。张先生想到,如果能将信用卡额度提高到5万元,就可以利用最长50多天的免息期支付急需的货款。为了以防万一,张先生在查实了“95588”确实是该银行客服号码后,点开了短信中的链接,用手机登录网站。按照页面提示,他选择了信用卡提额选项,并输入了自己的卡号和密码,随后收到一个验证码,但在网站相应位置输入该验证码后,收到的短信内容不是信用卡额度提高,而是在某支付平台消费了4950元。这时,张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他立即报警并冻结了银行卡。
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被告人林某甲很快落网。林某甲供述,2017年年初,按照一网友的“要求”,他出资购买了一套伪基站设备,每天发送一定数量的诈骗短信,收取500-800元“工资”。林某甲多次开着私家车在济南、青岛周边地市的主要道路,使用伪基站设备冒充银行客服号码,向附近不特定手机用户发送包含“钓鱼网站”网址的短信。短信中的链接,是其上游犯罪分子仿照银行官网制作的,再从第三方支付平台收钱。
近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林某甲诈骗一案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林某甲以非法占有目的,以发送诈骗短信的方式实施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案提醒消费者,收到来历不明的短信时,一律不打开;短信有链接或视频看不完整要求转发的,一律删掉;来路不明的砍价、扫二维码拆红包等信息,一律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