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 尹训银)11月12日,山东省安丘市的刘文昌、张瑞莉夫妇收到了原诸城市毛皮动物疾病研究所及两名责任人的连带赔偿款24.5万元,至此,为时5年多的“水貂养殖兽药致损案”的获赔款项已全部到位(详见《中国消费者报》2018年4月2日3版《春寒中响起“暖心雷”》和中国消费网2018年11月5日《潍坊首例消协法律援助案终审胜诉》)。 2014年8月底,刘文昌、张瑞莉夫妇养殖的水貂出现咳嗽症状,到原诸城市毛皮动物疾病研究所进行治疗,经过解剖后被诊断为肺炎。工作人员推荐了该所自行配制的“重症康”和河南省漯河一家公司生产的药物“肝肾舒”进行治疗。2014年9月5日,两人按照指导给水貂服药后,千余只水貂相继死亡,造成经济损失30余万元。2016年3月13日,长时间索赔无果后,张瑞莉向潍坊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在潍坊市消协的帮助下,张瑞莉从安丘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两位律师援助,对此案进行调查取证,并于2016年7月12日向安丘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原诸城市毛皮动物疾病研究所及两名责任人和“肝肾舒”药品生产企业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共35万元。 2018年3月12日,安丘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原诸城市毛皮动物疾病研究所及两名责任人连带赔偿原告因水貂死亡造成的损失24.5万元;被告“肝肾舒”生产企业赔偿原告因水貂死亡造成的损失10.5万元。经潍坊市兽医协会鉴定,原告损失共计43.91万元,庭审中原告坚持主张35万元,差额可作为原告对其自身过错承担责任的部分。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7月11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同年9月25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2018年11月15日,被告“肝肾舒”生产企业与刘文昌、张瑞莉夫妇达成和解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肝肾舒”生产企业即时赔付了刘文昌、张瑞莉夫妇9.5万元。但另一被告原诸城市毛皮动物疾病研究所及两名责任人却迟迟没有任何行动,每次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借口搪塞敷衍,拒绝执行判决。 潍坊市消会的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决定将此案跟踪到底,帮刘文昌、张瑞莉夫妇把该拿到的赔偿款拿到手。潍坊市消协工作人员先后两次赶赴安丘市人民法院,与执行庭的法官商议对策,安丘市人民法院执行庭苏法官也多次赴诸城督促被告履行判决,最终,安丘人民法院查封了两名被告的两套房产,致使两名被告不得不尽快履行判决,承诺于今年10月底前将赔偿款赔付到位。至11月12日,刘文昌、张瑞莉夫妇已经收到了被告的全部赔付款3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