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6月1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22期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此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等11大类食品183批次,合格182批次,不合格1批次。 1批次不合格的食品为晋江润德商业有限公司迎宾路分公司销售的来自龙海市航诚贸易有限公司的石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3月3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在此次抽检的石蟹。镉(以Cd计)含量达0.96 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