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8月17日至19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督局通报7则行政处罚信息,有7家银行分支机构因涉嫌欺骗投保人、信用卡汽车分期管理不尽职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罚款、禁业等处罚,涉及上海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在福建辖区的分支机构。 经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海园社区支行、福州碧水源社区支行、福州荷塘月舍社区支行(以下合并简称3家浦发银行福州社区支行)均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违规事实,8月9日至11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决定对上述3家浦发银行福州社区支行分别处以18万元、13万元、12.2万元罚款。 中国银行三明分行存在信用卡汽车分期管理不尽职、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2022年8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中国银行三明分行合计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张志东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对相关责任人徐连泉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问题,8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基层营业机构管理的通知》第三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林国富给予警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行存在迟报案件信息、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法违规事实,8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基层营业机构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对该行合计处以7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练月萍给予警告;对相关责任人魏媛琳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处罚。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存在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未对承兑汇票所附发票原件正面加注专用章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8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第四十一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三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该行合计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严薇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汤华光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