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汽车消费投诉中,消费者对遭遇到的各种“潜规则”深恶痛绝,其中就有一种情况为“捆绑销售”、“加价提车”,这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行为在目前较为普遍。记者从郑州市工商局获悉,在今年3月份,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就收到了消费者孙先生关于汽车4s店不按照约定日期交车,并强制加装装饰才能提车的投诉。后经消协工作人员向该汽车销售商积极交涉,最终按消费者要求提车,圆满解决了孙先生的投诉。
针对汽车消费中存在的此类问题,郑州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理智消费,谨慎选购。消费者在购车前一定要了解一些汽车相关知识,购车应选择品牌、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了解销售商是否具有汽车销售资格,并货比三家,不要冲动消费,避免交完定金、签订合同后又变更消费意愿,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要注重合同契约条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具有约束力,因此,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对经销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要认真阅读,并对条款内容不清晰的地方详细询问,同时应重点查看合同中列明的车辆的配置情况、售后服务承诺、购车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违约责任和注意事项,以及风险警示等,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由其要仔细了解厂家或经销商的各项售后服务承诺,不要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并将未列入格式合同中的服务承诺写进合同文本中,对可能存争议的事项,也要及时在购车合同中约定处理方式。
“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后要注意留存所有和消费行为有关的各种凭证,遇到问题要及时、理智的和经销商沟通。”郑州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应及时投诉、举报,坚决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