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于去年9月办了健身会所的会员卡,本以为当年10月中旬就能踏上健身之路。然而直到今年2月上旬,健身会所仍未开张。等不及的胡先生近日致电与本报联动的12345市长公开电话,要求退卡退款。
本报维权记者介入调查后发现,因种种原因,这家健身会所至今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截至发稿时,店方负责人称,目前该健身会所于2月17日开始“试营业”。
听消费者说:健身会所迟迟不开业,我要退卡
记者:请描述一下事情经过。
胡先生:去年9月8日,我和朋友路过美博生活广场,看到某健身会所在搞活动,现场办理会员卡。这家健身会所位于美博生活广场的五楼,有上下两层,面积不小。听销售介绍,那里不仅健身设备齐全,还带有恒温泳池。当时我和朋友听了,蛮心动的,当场就办了三张健身卡,其中两张是各价值34 00元的家庭卡,一张是2580元的白金卡,总共花了9380元。
办卡时,我们签了合同。但是当时他们尚未开业,所以在合同上注明,家庭卡的有效时间从2015年10月21日到2018年10月21日。然而当天,我的白金卡没有拿到,合同上也没有注明该卡的有效期。
按照合同上约定的会员卡有效期,我以为这家健身会所会在去年国庆前开业,可一直等到今年1月底,这家店还是没有开业。合同上留的座机电话,一直是停机状态。我担心这家健身会所可能无法正常营业了,有些焦急,想退卡,拿回那9000多元钱。
听商家说:营业执照正在办理中
听了消费者的描述,记者联系了这家健身会所的负责人李先生(以下简称“李”)。
记者:为什么至今还不开业?
李:我们做好准备,打算在去年10月开业,于是在去年9月搞活动吸纳会员。后来因一些客观原因,尽管我们已全部装修好,但营业执照没有办出,所以仍不能开业。
记者:现在营业执照办出了吗?
李: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办理营业执照。我们是连锁店,在杭州还有另外四家连锁门店。各门店由总部统一管理,合同文本也由总部提供,盖的是总部的公章。
消费者反映的座机停机情况,确实有。这是我们管理上的漏洞。对于那些办了卡而没有享受到我们服务的消费者,我们的工作人员会通过短信、电话一一联系,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解释。
记者:既然没有取得营业资格,当时为何向消费者售卡?
李:这不是我们一家门店的行为,按总部规定,所有门店的会员卡都由总部发放,会员卡所有门店通用。
记者:现在消费者要求退卡,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李:可以全额退卡,但还是希望能跟消费者沟通一下。此外,因本店开业时间推迟,经总部同意,我们将以公告的形式告知相关受到影响的会员,在2016年5月1日之前办的卡,开卡时间从5月1日算,有效期到2019年5月1日。
听律师说:商家不能无照经营
记者随后将商家的处理意见反馈给消费者胡先生。胡先生表示,他能理解商家的难处。至于退卡诉求,胡先生决定先和商家进一步沟通,然后再做决定。
那么,商家没有在约定时间开业,是否违约?没有办出营业执照的商业场所是否可以试营业、是否可以预售会员卡?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分别向工商部门和律师进行了解。
杭州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陈杭表示,健身、美容美发等服务类的门店具有很强的地域因素,消费者购买该地域门店的会员卡也都是因为方便。合同上写明地域,也属于一种约定,一旦这些门店搬离也算是违约。消费者提出退卡,商家要无偿配合。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夏谨言认为,合同约定,该消费者的会员卡有效期从去年10月21日开始,而商家当时没有开业,也就是说,商家存在一定的违约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在商家没有办出营业执照之前,是不可以营业的,属于无照经营,这是违法的,只有办理了营业执照才可以对外营业,试营业也不可以。”夏谨言说道,“如果一家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店以总部名义启动预售,这是可以的,但有个前提,这家分店需具备代理权,如果没有代理权,预售行为也是无效的。”
而记者从杭州市工商局了解到,没有“试营业”一说,没有营业执照就是不能营业。
夏谨言律师在此提醒消费者,预售卡存在一定消费风险,消费者应在了解商家资质后谨慎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