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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伞公司昨发布官方声明。
天堂伞公司回应
假的!公司未发起过类似活动
昨天上午10点多,记者联系上了杭州天堂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的何主任。对于微信上热传的这个活动, 何主任表示:“纯属个人恶意行为!我公司没有这样的推广活动,请消费者不要相信,以免中招!”
何主任说,这条朋友圈微信已经传得满城风雨,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损害了公司利益。早上上班的一个多小时里,就有100多个热线电话打进公司,大部分人都是询问事情的真假。公司已及时发布了一则官方声明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这则署名为杭州天堂伞业集团有限公司、时间为6月12日的声明中表示:近日,有人恶意注册天丨堂伞、天堂丨伞、天堂丨伞丨等微信号冒充我公司在微信上发布免费换伞、领伞的信息,并在朋友圈和微信群中推广。此活动非我公司发起,与我公司无关。该营销活动实际上是不法分子通过诱导分享、恶意营销、收集隐私信息等行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我公司正在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申诉,保留追溯当事人相关侵权责任的权利。
“我们公司的态度很明确:一、请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这样的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二、我们已经着手调查这件事情,正在采取一切手段制止这种恶意行为;三、接下来,我们将会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始作俑者的法律责任。”何主任说。

“天丨堂丨伞”信息页显示,这是一个“个人”公众号,今年4月29日注册,注册人来自辽宁。
●警方说
散布不实信息
要负法律责任
对于此事,网友纷纷发表评论。网友“J”说:“这种号最讨厌了,搞砸杭州名牌,爸爸妈妈最容易上当。”网友“Mr开”则说:“这种都是套取个人信息的,中奖了要你发邮寄的地址等,然后你的信息就给了别人。”网友“乐天梦想成真”说:“我也被忽悠了,还转发了好几个群,骗子无处不在啊。”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树杨表示,该公众号推广的内容容易误导消费者,给杭州天堂伞业集团有限公司带来负面评价,根据中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该公司的商誉权。如果是同行企业所为,还涉及到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如果违法事实成立,该公众号的责任人将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警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在互联网上散布不实信息的,如造成社会恶劣影响,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这篇图文消息就已经“涉嫌违规”撤除了。不过,此公众号并没有“放弃挣扎”,中午11点12分,“天丨堂丨伞”给粉丝发了一张图片,还是关注公众号抽奖的戏码。紧接着,将名称更为“此公众号已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