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导报》(www.zjscdb.com)记者在走访淳安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在调查老年消费习惯的基础上,采取强宣传、严监管等多渠道加大老年消费监管力度,为老年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温馨和谐的消费环境。
该局相关负责人向导报记者介绍,他们除加强老年人安全防范知识和基本消费知识的宣传,多对老年人进行消费产品真假鉴别的技巧培训,杜绝欺诈老年消费者行为发生的同时,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明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规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市场导报》等新闻媒体开设的名专栏(名节目),在为保障老年人消费合法权益做好宣传教育的同时,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谴责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这位负责人说,他们严格市场准入,杜绝无经营能力、无资质经营者进入市场,对商品服务中的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强制服务、以次充好等不良经营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老年人消费的主要市场餐饮及日用品,从生产、进货、销售、售后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动态监管,携同文化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电视广播广告宣传,特别对药品、保健品广告必须“先批后登”。
现有法律虽然有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特殊保护的条款,但是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现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强制性条款和指导性条款划分不够明确,使得对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的行为约束和惩戒力度不足。为此,该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地方立法部门从细制订老年人保护制度,加大惩戒力度的条款,减少指导性条款,统一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规定老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与经营者产生纠纷时,应当由经营者举证,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使老年人遭遇消费侵权时,难以就经营者的过错进行有效举证问题;确立严厉惩罚规则,规定幅度条款,由执法者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赔偿的数额,加重赔偿的力度。
这位负责人还认为,应尽快建立专供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如设立老年人消费维权专用电话,建立老年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