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几乎所有的降价、优惠、取消收费项目等行为,基本上都是行政压力所致。
7月1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网公布了《商业银行违规收费典型案例》以及《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两个重要文件,列举了只收费不服务、超出价目表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6大类17个典型案例,以期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不断完善并严密行业规范,发改委的努力当然应该肯定。但是此类举措能否收到预期效果,目前来看依然存疑。因为类似规范此前已有不少,就在今年2月,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就发布过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同时也配套下发了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目录。但是,经济行为千变万化,客观上也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留下了巨大空间。坦率而言,政策应对恐怕永远也赶不上对策的花样翻新。
显而易见的问题在于,中国当前的银行市场,是一个标准的寡头垄断的市场;虽然几个寡头间也存在这样那样的竞争,但竞争的强度、广度,还远远谈不上充分。而缺乏竞争的最直接后果,必定是定价的随意。所谓垄断地位,当然导致垄断价格,也当然导致高额垄断收益。
此种现象,并不是多么隐秘,无论消费者还是监管者,其实都心知肚明。根据发改委的相关数据,近5年来,发改委对银行业开出了23.9亿元的罚单,退还消费者和经营者多收价款11.9亿元。这个数额说小不小,说大也的确不大。虽然处罚也依据了相关标准,但是很显然,这样的处罚也并不是一种市场价格,其对违规者的警示也很难说能起多大作用。
规范收费这样的市场行为,目前唯一能够收效明显的措施,无疑是尽量放开市场,让竞争尽量充分起来,让激烈的竞争去自动形成市场可接受的交易价格。可是现实困境是,难道监管者不知道市场和竞争的价值吗?显然不能这样简单理解。在银行这个市场上引入更多市场主体,已经说了好多年,但是至今,全国依然只有几家民营银行。而在未来可预期的时间内,这种状况不会有太大改观。
如此格局,监管者所面对的挑战就是:在一个寡头垄断的市场上,如何使得监管措施真正起作用。
到目前为止,中国银行业几乎所有的降价、优惠、取消收费项目等行为,基本上都是行政压力所致。这其实也没什么难以理解之处。任何人处在垄断的有利位置上,都会充分利用垄断的巨大优势,都会尽力去博取超额垄断收益。除了行政压力,垄断者基本上不会过多在意消费者的意愿。但行政管制与其说是在与管制对象博弈,不如说是在与自己较劲。行政管制要想取得一定效果,首先自己要勤快。市场的变化速度极快,一旦行政力量落后于市场变化,都会使得管制效果大打折扣。其次,监管者必定要面对“监管俘获”这个巨大难题。从目前的经验看,只要缺乏约束与挑战,“监管俘获”必定会发生。
中国银行业的乱收费能否得到有效治理,浅显的答案取决于能在多长时间内、在多大程度上让市场得到充分发育。而如果考虑到中国银行业的当前现实格局,更为本质的其实是监管者能否更加有效率。

徐冰(时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