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年度报告》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年度报告(2015年)》。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4.58万件,同比增长87.3%。
网络交易市场持续增长
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951万人,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20亿,新增6303万人,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已由2014年的85.8%提升至90.1%。同时,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8.4%,规模达1.95亿,较2014年底增加1694万人。
伴随互联网的深入普及进程,网络市场保持较高增长速度。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4.13亿,较2014年底增加5183万,增长率为14.3%。与此同时,我国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增长迅速,达到3.40亿,增长率为43.9%,手机网络购物的使用比例由2014年的42.4%提升至54.8%。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全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0931亿元,比上年增长10.7%;网上零售额38773亿元,比上年增长33.3%,增速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22.6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2424亿元,增长31.6%;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349亿元,增长42.4%。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40.8%、21.4%和36.0%。
网络购物市场增速整体虽仍维持在较高水平,但已有所放慢,表明网购市场爆发式增长的趋势正在趋缓,网络购物用户规模整体增长放缓,移动网购备受青睐。市场正在从“增量”增长向“提质”增长转型升级。
随着电子商务不断普及和深化,其在我国工业、农业、交通运输、金融、旅游和城乡消费等各个领域的应用不断得到拓展,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正在形成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的发展态势。
同时,电子商务支撑水平也在快速提高。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信用服务、电子支付、现代物流和电子认证等支撑体系加快完善。围绕电子商务信息、交易和技术等的服务企业不断涌现,电子商务信息和交易平台正在向专业化和集成化的方向发展。
网络购物投诉攀升
2015年,全国农村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互联网的逐渐普及和农村网民数量的攀升增加了农村电商消费市场的潜力,农村电商“人口红利”价值不断发挥,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进程相伴随的问题和矛盾也日益凸显。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2015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增长了4.9倍和16倍,展示了跨境电子商务蓬勃的发展活力。但是在快速发展中,跨境电商在信用、物流、通关、检验检疫、支付、结汇、退税等诸多环节需要不断完善,跨境电商市场秩序待规范。
报告显示 2015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4.58万件,同比增长87.3%,与“十一五”末期相比增长了77.67倍,连续两年排在服务类投诉首位。
从投诉方面来看,网络购物商品质量和虚假宣传等问题比较突出。消费者投诉问题集中在:商品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虚假促销、商家拒绝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实物与宣传不符、个人信息遭泄露、发货延迟、物流配送速度慢、物品损坏等。
网购投诉数量的增速远超同期网络购物规模的增速,其中有投诉渠道畅通和网购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的原因,但同时也反映出网络市场在发展中暴露出的一些现实性问题,需要引起各级监管部门的关注。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规制体系建设
针对网购投诉日益增多的情况,2015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工商总局令第77号),为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供了法制依据。随后,为加强事前规范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工商总计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加快制定出台《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办法》《网络经营数据信息报送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尽快研究制定网络交易案件跨区域协作相关规范,为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提供更加强大的法制支撑。
与此同时,国家工商总局也将继续支持研发建设全国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列子系统,并在全系统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对平台及网店的技术监管效能。优化现有全国和地方网监系统,挖掘数据潜力,加强区域间平台配合。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为契机,深入推动网上亮照亮标经营,加强督促检查,鼓励和支持网络经营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推进指导各地开展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工作。推动系统内外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和分工协作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衔接顺畅的跨地域监管协作机制,破解网络市场监管中跨区域协作监管的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