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里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海外宠物饲料也获得不少国内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动物源性的宠物饲料是禁止携带或邮寄入境的。
今年6月27日至7月6日,10天内,浙江检验检疫局杭州邮检办就连续截获12批猫粮,共计12箱,重256.42公斤,全部从德国邮寄进境,收件人为同一个人。据统计,今年1-6月,杭州邮路口岸累计非法邮寄进境截获宠物饲料51批,共计重1吨,而去年同期截获为零,呈现爆发式增长。
“海淘”代购持续升温,引发宠物饲料大批量频繁闯关进境。根据第三方数据机构尼尔森调查显示,41%的被调查消费者仍偏爱“海外直邮”的海外购物方式。如恰逢国外宠物饲料网站打折,商家优惠力度加大,促进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进境数量还会增加,而方便快捷的邮寄途径就成为宠物饲料进境的首选。
宠物饲料大多数是动物源性产品,未经检疫的宠物食品存在极大的卫生和安全隐患,如果来自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很可能携带人、畜或人畜共患传染病,导致疫病疫情的扩散。宠物饲料的原材料来源复杂,未经检疫的宠物饲料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对于截获的宠物饲料,一律采取截留销毁处理。
浙江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这些宠物饲料属于动物源性饲料。根据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第七条规定: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物。任何个人和单位通过邮寄途径向国内寄递动物源性饲料均属于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