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报调解,商家表示会尽快兑现
方女士运气不错,她在商店消费了两万多元后获得了抽奖机会,并抽中了一台电视机。让她郁闷的是,商家的奖品却一直没有兑现,领取电视机看上去成了一件遥遥无期的事情。为此,方女士致电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维权热线反映:“我在一家名为BDHONE的家居商场消费,获得抽奖机会,当场抽中一台乐视电视机,商家却以没货为理由,一直没有让我兑奖。我认为商家欺诈消费者,希望尽快拿到奖品。”
消费者说:抽中的55英寸电视被换成50英寸,商家还一直称没货
方女士:2016年12月18日,我在余杭区乔司街道博卡路16-2-101号的BDHONE店买东西,花了22000元,当天,商场有活动,消费满5000元就可获得一张抽奖券,所以我抽了4次奖,中了一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还有小奖。
商场一开始说一等奖是一台55英寸曲面乐视电视,二等奖是个1.5米的床垫。等到我去领奖的时候,商场负责人却告诉我,一等奖奖品写错了,不是55英寸,而是一台50英寸直面乐视电视。据我所知,55英寸的曲面乐视电视机一台价值5000多元,而改后的电视机一台只要3000多元。但是,我获奖登记的时候也写着55英寸曲面电视。商家的这个说法,让人觉得缩水也太厉害了。
后来他们老板说爱要不要,我想想算了,能得奖就不错了,但是当天商场负责人跟我说电视没货明天调货给我,第二日却又告诉我电视仍然没货需要去乐视提货。直到现在,商家一直都说没货。我不认同,我希望商家尽快兑现奖品。
商家说 :当初奖品是消费者主观认为,现在的确没货正在向乐视调货
BDHONE店店长韦女士:当日,我们只是告诉消费者是这个品牌的电视,由于作为奖品的电视型号当天没货,消费者看到的是店里55英寸曲屏乐视电视机样机,就误以为是奖品。
还有获奖登记的问题,那天开业比较忙,销售人员是外面请的,所以写错了型号,的确是我们工作上没有衔接好。我们已经向消费者解释过了,并补偿一条1.2米的床垫,并应消费者要求改为1.5米的床垫了。
商场里50英寸直面乐视电视的确没货,我们老板已经向乐视那边调货,乐视那边表示紧急调货需要加钱,我们也同意帮消费者承担。乐视给我们的答复是1月15日给我们答复,我们只要一拿到货,就会尽快兑现奖品。
专业人士说 :消费后抽奖所得属于承诺,商家应履行给付义务
杭州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叶水荣:在《合同法》中规定,购买商品后,抽奖所获得奖品,是赠与的一种特殊情况,是要受约束的,是商家对消费者的承诺,商家应该履行给付义务。
并且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中,经营者提供的奖品(包括因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以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等优惠条件提供的商品、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更换、修理、重作以及其他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十七条经营者聘用的从业人员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介绍、承诺,对消费者的询问、投诉的答复,视为经营者的行为。
经营者制定的服务公约或者承诺等对消费者有利的,应当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或者签订的合同责任不明确的,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如果出现商家不兑现承诺的情况,消费者向属地的市场监管局投诉,实在不行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