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和商家因设计方案产生分歧
争议焦点在于终止合同需不需要扣除运费和人工费
李女士近日致电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我在西湖区新时代家居广场怡发门窗店订购门窗,后来我看了邻居住户的装修方式,感觉商家设计的方案不合理,就想改方案,但是在与商家沟通中出现了分歧,我想停止合约并退款,结果被商家拒绝了。希望商家退款。”
消费者:
和商家在设计方案上有分歧
李女士:去年12月,我在西湖区新时代家居广场怡发门窗店订购了门窗,当时商家要求我支付500元定金,我没有同意。后来,商家安排工作人员上门量尺寸,并让我直接选好材料,商家算好材料和加工费,告诉我一共要16000多元,我先付了一半,即8000多元。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商家只给了我收据,也没有跟我签合同。
对于商家最早出具的设计方案,我一开始也是认可的。可是,我看了邻居家的方案后,有了新想法,希望调整方案。没想到,商家却一再表示,他们的施工方案很合理。我仔细研究方案,觉得不安全因素较多,商家却一再表示自己的施工方案很合理。还有,商家和我沟通时的态度比较强硬,因此我不想再和这个商家合作。
我决定和商家解除合约,但是商家的意思是,解约可以,但因为已经把铝管送到我家了,他们要把材料拉回去,再退给我们5000元的费用。
我觉得这样不合理。商家中间没有任何施工,只是把铝材拉到我家。我希望材料留下来,我承担材料费用,剩下的钱退还给我。
我们之间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两个月后,我与商家联系,我说,我愿意让步,按照进货价购买这批材料,解除合约,退还差价。对此方案,商家不同意,并说,已送去的材料不要了,钱也一分不退了。
我认为商家未向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而且该铝管的市场价格为3 400元,与我之前已付的费用有一定差距,所以商家没有理由不退还差价,我要求商家退还差价。
商家:
同意终止合同但需扣除成本
西湖区新时代家居广场怡发门窗负责人刘先生:我们上门为消费者量尺寸,设计的方案也是经过消费者确认的。直至我们把材料送上门那天,消费者也没有给我们消息说要改设计方案。而后消费者提出要求修改设计方案。我当时就和消费者说,按消费者意思新设计的方案,会导致材料增加费用也会增加,消费者表示不愿意,后面的沟通就一直不顺利。
我的态度是,退款可以,但是这一天的工人工资、运输费、吊装费之类需要消费者承担,大概共计3000元。
后来我们还去过市场办公室,也去过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几经协调均无果而终。
至于消费者说到的合同问题,我们市场里统一给消费者的合约就是收据,一式四份,消费者和我们各持两份,其中消费者的一份要交到市场。
我们不是不愿意退钱,但是合约终止不是我们造成的,所以这一天的成本应该由消费者来承担。
(记者联系西湖区新时代家居广场,市场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证实,这起纠纷当时没有协调成功。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李茜表示,1月份现场协调时,商家和消费者都各执己见,最后协商没有成功。)
律师:
如无合同根据有无关于运费、人工费等约定来认定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林兵:有两种情况:有合同的情况下,要认定谁的过错导致合同终止。如果是消费者单方面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消费者需要补偿商家相应损失。
若双方没有合同,这时就要看商家和消费者有没有关于运费和人工费用的约定,原则上运费和人工费是包含在产品价格里。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根据公平公正原则,消费者是不需要另外付运费和人工费的。如果有明确约定,明示运费和人工费不包含在价格里,这时就需要消费者另外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