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省消保委发布今年上半年全省消保委系统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上半年,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396件,解决474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2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的投诉量小幅下降。其中投诉量增幅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虚假宣传问题、合同问题、计量问题。
上半年,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3235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773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23.80%,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服装鞋帽类、食品类、日用商品类及交通工具类四类商品的投诉量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保健品推销花样频出
中老年人成重灾区
1月,丽水市莲都区消费者参加南京某保健品厂家组织的宣讲活动,近百名老人购买了每份价值4000元的保健食品。在厂家销售代表离开丽水后,有部分已购买产品的老年消费者,对活动组织方宣称的保健食品功效及所谓的价格优惠销售承诺提出质疑。于是,他们前往帮助收取货款的门店要求退货。该门店经营者以非自己销售为由,拒绝退货退款。
莲都区消保委受理该起投诉后,约谈了保健品门店负责人。最终由该门店负责人书面承诺:按照消费者的实际购买支付的货款全额退还,当场退还现金12万元。对于,其他不在此次投诉人中的老人,若有要求退货的,同样给予全额退款。
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保健食品类投诉,老年人投诉占很大比例。据统计,上半年食品类问题投诉总量501件,与去年的496件相比,上升了5件,食品类投诉占受理投诉总量的比重由上年的8.6%上升到9.26%。其中保健品类投诉41件在食品细分类投诉中排名第一。
预付卡消费迎来新规
上半年,全省美容、美发问题投诉204件,健身服务投诉58件。这两大类消费中,预付式消费占很大比重。目前,预付卡消费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经营者诚信难保证,部分经营者利用其变相融资、集资、诈骗甚至跑路;二是在服务过程中,服务与宣传不符,服务缩水;三是经营者利用不合理格式条款限制预付卡使用期限,甚至排除消费者退卡权利。
今年上半年,浙版新《消法》的出台,改变了预付式消费投诉“无法可依”的现状。浙版新消法对此作出了多条详细规定,涉及预付卡发放条件、最高限额以及限制不当设定使用期限等内容。
5月,蓝女士到松阳县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松阳县某健身会所购买了价值3100余元的健身卡。经过蓝女士实地考察,该健身中心没有达到宣传资料中效果,于是蓝女士向该公司提出要求退款,健身服务公司不同意。
松阳县消保委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调查发现,被投诉人系2017年4月1日登记设立,根据浙版新《消法》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而该公司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未满六个月,不可以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松阳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及时当地向商务主管部门反映了该情况,次日,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和县经商局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调解,当场帮消费者蓝女士退回钱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