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推进部署会召开,推出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和新《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
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推出
《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由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研究制定,是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
《指引》共二十一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明确了经营者基本行为规范,如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要有一定代表性和覆盖面,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退货条件清晰。同时,承诺内容和“无理由退货单位”统一标志标识,要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开展示,而且经营者应主动向消费者说明无理由退货相关重要信息与注意事项。
另外,要明确退货时限及商品完好标准,无理由退货商品属配送类的,以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次日起计算,属自提类的,自经营者开具购物小票当日起计算。同时,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和商品本身、配件、标识、保修卡、说明书、外包装等齐全视为商品完好。
新“三包”商品目录5月1日起实施
昨天还发布了《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将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目录》保留了原有的商品房、平板电脑、数码照相机、电动助力自行车等20种商品,将近年来因消费升级而出现的众多新兴产品、智能产品纳入“三包”商品目录,如电子坐便器(盖)、空气净化器、智能吸尘器、移动电源、行车记录仪、智能门锁、集成灶等商品。
另外,此次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住宅电梯纳入“三包”商品目录,更加注重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保护。
据悉,此次新增后共计35种商品,设定“三包”有效期最低为一年,最高为三年。
浙江省放心消费总指数0.8043
昨天,浙江省工商局首次发布了2017年浙江省及11个市的放心消费“三度一率”社会评价指数。指数由“一总四维度”构成,“一总”即放心消费指数,“四维度”即消费环境安全指数、经营者诚信指数、消费者满意指数和消费贡献指数,“四维度”指数加权合成放心消费总指数。
浙江省放心消费总指数为0.8043,其中消费环境安全指数0.8079、经营者诚信指数0.6111、消费者满意指数0.958、消费贡献指数0.8317。11个市放心消费指数波动区间为0.767至0.8659,从高到低依次为嘉兴、宁波、台州、丽水、杭州、绍兴、衢州、金华、温州、湖州、舟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