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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抵押难上牌 中消协助力讨公道
 
2018-03-16 11:23:44   杭州网

    2017年1月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消费者所购汽车合格证信息被泄露导致权益受损的案件,终审裁定消费者胜诉。这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首次支持汽车消费者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抵押融资存隐患

    汽车销售商将合格证作为质押物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贷款,这种做法早已经成为业界的潜规则。

    在正常情况下,经销商卖出车后,就可以去银行解除抵押赎回车辆合格证给消费者。但如果汽车经销商因挪用消费者购车款或者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就不能赎回合格证并交付消费者。而没有合格证就无法缴纳汽车购置税,消费者也将无法给车辆正常上牌。

    近年来,不止一次出现诡异的案例:消费者购车后却发现其合格证信息已经被千里之外的另一辆车注册,导致无法上牌。早在2016年5月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曾发出消费警示,称汽车市场上出现不法分子用伪造的合格证为不明车辆抢先注册上牌,导致汽车厂家正常销售的汽车无法登记上牌的现象。包括华晨宝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北京现代、北京奔驰、东风日产等汽车品牌均遭遇过此问题,多地公安部门对此立案调查。

    但仅仅发出消费提示是不够的,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中消协对发生在郑州的一起因新车合格证泄露无法上牌的案例,派出律师团律师支持消费者起诉,要求退车退款并最终取得胜利。

    消费者退车退款

    买新车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河南郑州消费者王女士一家却因为买车惹来了一连串的烦恼。

    2016年4月6日,王女士和丈夫冯先生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南博学路西的威佳东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一辆东风本田CRV汽车,当天支付车辆全款22万元,并当场办理了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等相关手续。王女士同时还委托4S店代缴车辆购置税及代办车牌。

    然而,让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几天后,4S店的工作人员却通知她,因车辆信息已在车管所信息库中登记过,所以无法上牌。

    刚买的汽车怎么会已经登记上牌?王女士大惑不解。4S店工作人员表示,经过当地车管所核查,登记上牌的是一辆远在山西省晋中市的CRV,他们已经与山西的车管部门进行了沟通,正在调查此事。希望王女士耐心等待,4S店一定会积极解决此事,办下车牌手续。

    而王女士没想到,这一等就等了三个多月。在此期间,4S店已经为其更换了三次临时车牌,无法再申请新的临时车牌了,新车只能停驶,而解决上牌问题的希望依然遥遥无期。《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发现在晋中市上牌的也是辆东风本田思威CRV汽车,颜色为白色,登记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发动机号与车架号等信息与冯先生提供的汽车合格证原件上的信息一致。

    在经历长期等待无果之后,王女士对威佳东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要求:要么明确解决问题的期限,要么就退换车辆。但4S店一直未给予准确答复,只是回应肯定会协调警方尽快办理车辆的登记信息。冯先生也曾致电东风本田的售后部门投诉,厂方称调查了解后会与其联系,但一直没有人和他们联系过。在百般求“退”无门后,王女士和冯先生选择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

    2016年3月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召开“2015年汽车投诉情况发布暨合格证抵押问题公开约谈会”,针对消费者购车后没有车辆合格证问题公开约谈国内主要车企。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在约谈会上表示,中消协以及全国消协组织会继续关注汽车合格证被抵押的问题,对于部分问题比较严重的经营者,会通过大众媒体给予披露、批评,也会给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在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中消协开展了调查,决定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解除合同。中消协律师团指定律师团成员、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浩支持消费者诉讼,将郑州威佳东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起诉至郑州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法院,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车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并给予14000元的交通费补偿。

    对此,威佳东盛公司表示不能接受,并提出,其已经履行了买卖合同义务,向王女士提供的汽车以及合格证都是真实、有效、唯一的。汽车合格证信息泄露也并非其过错。该车系车管所原因不能办理上牌登记,王女士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登记上牌的请求,该车辆是可以注册登记的,合同目的是可以实现的,不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而郑州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认为,威佳东盛将车出售给王女士后,因车辆信息泄露,被他人先行注册,导致王女士所购车辆无法登记注册,不能正常使用车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对王女士提出的解除合同、退还相关税费的诉求予以支持。威佳东盛公司虽然对车辆先行被他人注册没有过错,但消费者购买车辆后能够正常登记注册,是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后经营者的附随义务,故对威佳东盛公司的辩解不予采信。但对于王女士提出的因车辆无法注册上牌,不得不另外租车,要求14000元交通费补偿,法院认为与双方买卖合同无因果关系,不予支持。最后判决解除合同,退车退款以及退还相关税费。

    一审宣判后,双方都提起上诉。威佳东盛公司认为,一审法院认为“消费者购买车辆后能够正常登记注册,是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后经营者的附随义务”不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威佳东盛公司已经将汽车所有权转移给王女士,无法再向公安机关主张权利,且已经履行通知王女士、协助王女士获得汽车生产厂家出具的证明等义务,一审判决认定威佳东盛公司未履行附随义务是错误的。而王女士则要求维持一审关于解除合同退车的原判,但同时继续要求威佳东盛公司承担交通费补偿。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7年1月9日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因涉案车辆信息泄露导致无法注册登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销售商应吸取教训

    消费者买车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保证消费者所购汽车能够正常使用是购车合同的附随义务,虽然销售商完整交付了汽车,但由于该车合格证被抢注,致使车无法上牌,正常用车的目的无法实现,可视为附随义务没有达成,所以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这一判决的意义不仅限于此。首先,购车出现因合格证泄露导致无法上牌并非孤例,实际上在全国多地都曾出现过类似的事件,给购车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汽车销售商以汽车合格证作为融资工具获得贷款就有造成合格证泄露的风险,而这一风险的承担者不仅仅是消费者,也包括汽车销售商自身。因合格证泄露造成无法正常上牌,就会导致附随义务无法实现,消费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只能由销售商自己承担。这对于当下依然广泛存在的合格证抵押换贷款现象会是一个警示,提醒汽车销售商警惕这一风险,规范自身行为。

    其次,这是在中消协支持下,由中消协律师团律师帮助消费者打赢的官司。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引导汽车销售商不再使用合格证融资,中消协做了大量工作,除了发布消费警示外,还曾公开约谈国内主要车企。除了这些手段外,中消协还采取了更具体的维权方式。在2016年3月8日中消协召开的“2015年汽车投诉情况发布暨合格证抵押问题公开约谈会”上,中消协就称将考虑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此后中消协果然支持消费者提起了诉讼,并于2017年1月9日获得终审判决胜利,说明消协组织是说话算话的,通过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能,能有效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任震宇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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