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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篇:网监专项行动 助力网购无忧
 
2018-03-16 11:24:44   杭州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前不久,某知名化妆品牌被曝光销售奢侈品假货的消息备受关注,随即在网络上掀起了关于电商售假的争论。网购的迅速发展在给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问题。过去的一年,工商总局对电商平台进行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并在“双11”前对知名电商平台(网站)进行行政指导,取得了显著成效。

    重拳治理电商平台

    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如火如荼,网上购物已经融入亿万中国网民的日常生活。然而,网上平台销售假货事件层出不穷,屡屡被消费者投诉。

    为切实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务院批复由工商总局牵头成立了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2017年5月9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工商总局召开。会议决定,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由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开展。5月23日,《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到各地,标志着专项行动正式开始。

    根据工作部署,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了侵权假冒、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行为,集中整治非法主体网站,加大了对互联网领域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了对“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重点时间节点的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价格竞争等各类违法行为,为网络消费者营造了一个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瞄准节日促销

    虽然很多平台都打出“100%正品”的旗号,但消费者仅仅凭借对平台本身品牌信赖作判断,并不能确定自己购买的商品就是真品。同时,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成本很高,许多人最终选择“哑巴吃黄莲”。更有甚者,出现消费者私人信息泄漏和被恶意窃取,甚至产生了出卖私人信息的利益链条,网络黑客还会利用消费者上网和交易账号密码等转走资金。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工商总局牵头建立了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部门组成的消费维权部际联席会议。国务院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涉及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

    随后,为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规范网络交易环境,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于2017年5月23日联合印发了《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各地自5月至11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工商总局历来重视在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执法的同时,加强行政指导,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2017年5月,工商总局在为期半年的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对规范“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出要求。“双11”前,工商总局专门派人赴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对京东商城、聚美优品、当当网、亚马逊、1号店、携程网、苏宁易购、途牛网、阿里巴巴、网易考拉、网易严选、唯品会等10余个重点平台(网站)进行面对面行政指导,现场了解企业开展“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和风险防范措施准备情况,要求平台加强企业自治,落实平台(网站)责任,重点针对强迫平台内经营者“二选一”、发货迟缓、退换货难以及消费纠纷处置不及时等问题,要求网络平台经营者和其他网络市场主体整改落实。

    根据消费投诉、媒体报道、监测监管情况,2017年“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阿里巴巴相关平台“双11”全天交易额1682亿元(移动端占比90%),同比增长39%;京东商城11月1日-11日,下单金额突破1271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总体平稳有序。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西、云南、青海、青岛、武汉等地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联合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分别指导网络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根据工商总局等10部门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工商局等13个相关部门组成了江苏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网络违法案件,并公布了江苏省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10个案例涉及刷单炒信、网络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收寄快递包裹等不同类型,多数案例涉及微商等新兴领域,并在案源发现、证据采集、案件查办思路等方面有创新和可借鉴之处。

    在扬州市邗江区“7·5”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当事人张某、韦某二人长期登录“中国黑防联盟(www.hkc5.com)”,通过注册会员支付论坛黑币的方式非法下载公民个人信息10万余条,其电脑、手机内存有各类数据近亿条,网站服务器内近4T非法数据,网站会员达5万余人,涉案人员50余名,均被判刑。

    在宿迁市某快递公司违法收寄快递包裹案中,刘某等人利用网络交易手段实施贩卖毒品犯罪,在线下通过宿迁市某快递公司寄出藏有冰毒的快递包裹,毒品重量累计达200余克,且涉案快递企业未对相关包裹进行开箱验视,也未登记寄件人身份信息,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被处罚。

    提振网络消费信心

    浙江省2017网络市场监督专项行动会议现场。

    浙江省工商局于2017年年初部署开展了“红盾网剑”执法专项行动,突出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等“傍名牌”案件,强化对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追根溯源。截至2017年8月底,浙江省工商局共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3819件,涉案金额3.487亿元,罚没款4680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0起,各项主要指标比2016年翻一番。同时,浙江省工商局组织网络交易规则专家测评,指导阿里巴巴制定《平台自律手册》,加强网购投诉处置和网络商品抽检,积极参与浙江省电商条例立法。

    其他地区也加大了网监工作力度。北京市工商局通过落实《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减少了消费者对企业的投诉;内蒙古、河南、四川等地工商局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品牌保护,通过定向监测等方式,针对高知名度商标开展线上联合打假维权行动;云南省工商局组织开展线上旅游市场虚假宣传、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

    2017年10-11月,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北京、内蒙古、浙江等13个地方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开展联合集中督查,深化专项行动效果。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59.1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26.8万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61059条,责令整改网站24096个次,提请关闭网站2131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41607个次,查处违法案件21084件(移送公安机关152件)。

    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是树立新监管理念、全面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作用、推进协同管网的重要方式,是落实监管任务、切实履行职责使命的现实选择。

    通过重拳整治知名电商平台,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一些知名电商平台也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完善了平台规则,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质量均有所提升,网络市场竞争环境和信用环境得到改善,网络经营企业自律意识逐步提高,消费者网购信心不断增强。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记者 冯松龄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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