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昨审议,草案吸收最高法夫妻债务“共债共签”新司法解释 专家称回应了群众所盼。丽水女子卖掉两套房,还不完前夫的债,这样的事以后会少很多 钱江晚报(记者 王曦煜)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6日上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等。 草案吸收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确定夫妻债务“共债共签”原则。 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柯直表示,这可以理解为对去年相关司法解释的再次确认。当然,目前还是草案,一旦通过实施后,将对夫妻中的弱者起到保护作用,“离婚被负债”的情况将减少。 草案吸收最高法共债共签新司法解释 据新华社报道,草案二审稿吸收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债务的新司法解释规定,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进行明确规定。 草案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草案同时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据悉,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其中第24条对此问题作了规定。2018年1月,最高法出台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针对草案一审稿,有的常委会委员和一些地方、部门、法学教学研究机构、社会公众提出,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比较妥当,建议草案加以吸收,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