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日前,四川省消委会发布了《2019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共接受消费者咨询7.13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6365件,解决16049件,解决率98.0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62.25万元。 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5409件,占总量的33.05%;合同问题2386件,占14.58%;售后服务问题2313件,占14.13%;价格问题1121件,占6.85%;虚假宣传问题1008件,占6.16%;安全问题649件,占3.97 %;假冒问题276件,占1.69 %;计量问题146件,占0.89%;人格尊严问题34件,占0.21%;其他问题3023件,占18.47%。质量问题投诉量虽然仍居总量第一位,但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达11.2%,说明省内市场商品和服务质量有一定改善。此外,计量投诉同比下降0.12%。但涉及合同和安全的投诉比例分别上升了5.98和2.21个百分点。 在商品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食品投诉量居前三位。房屋及建材、医药及医疗用品、服装鞋帽、烟、酒和饮料、首饰及文体用品、食品投诉同比呈上升趋势;服务类投诉中,涉及餐饮、住宿、中介等生活、社会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和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的投诉量位居前三。与2018年同期相比,除生活、社会服务类和通信服务类的投诉比例有小幅下降外,其余服务类别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趋势。 上半年,家用电子电器方面的投诉量较大,达2167件,位居商品类投诉之首,其中质量问题978件、售后服务问题557件。主要问题有:零部件故障;维修时间过长;商家不认真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擅自将质量问题归责为人为损坏等,拒绝提供三包服务。 报告分别对汽车4S店收费、首饰以旧换新、商品房定金等三类热点投诉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部分诚信缺失的4S店在汽车销售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巧立名目乱收费,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3月27日,乐山市某汽车公司井研分销店向消费者陈先生销售了一辆汽车,合同中载明各项保险费6500元,交车时只提供交强险保单,拒绝提供其他保单。经调查,该车商业险、交强险、车船税合计金额只有4325元,该店实际多收保费2175元。 据报告分析,首饰行业以旧换新门道多,少数不诚信经营者存在克数短少、含金量降低、掺杂使假、价格虚高等诸多问题。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个别开发商混淆“诚意金”、“定金”概念,滥用“定金罚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告诉记者,下半年,省消委会将有针对性地采取维权举措,一是继续探索在4S店建立省消委会消费纠纷调解服务站,充实专家队伍,为消费者提供更广泛的家用汽车消费知识,及时发布汽车消费警示; 二是及时向珠宝行业协会通报投诉情况,对典型投诉,将适时移交监管执法部门查处;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社会监督,及时揭露宣传、合同及定金中暗藏的消费陷阱,适时依法约谈相关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