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消费网讯 王女士投诉某团购平台,称于2019年4月19日在该平台购买了一份88元的成华区某酒吧3-4人餐饮券,有效期至6月30日。6月29日按照购买说明进行网上预约时发现,所有日期均已约满,30日及以后均无法预约,致电商家被告知无法协调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却又无法及时联系上团购平台,导致购买的商品过期无法消费也无法退款。 从大量投诉分析中不难发现,商家公众号团购平台销售的餐饮电子券,通常都是以特价特卖的形式,打造短期爆款产品以做品牌宣传,销售的产品是为团购平台特别定制。其最大的特点是价格便宜,因此在销售页面有很多附带条约,比如使用需要预约、有使用期限、不能退款等。这类产品的利润通常很薄或者干脆是赔本赚吆喝,使用限制相对就更多。这就导致很多消费者购买后总是预约不上,或者忘记在使用期限内使用,最后电子券过期又无法退款,从而引发消费纠纷。 四川消费网提醒消费者注意: 1、团购平台销售页面的产品介绍图片精美大气,加之价格非常便宜,具有很大的煽动性和吸引力。消费者切不可盲目下单。要清醒地明白一个商业规律:优惠越大可能限制就越多。一定要注意商家“限时限量抢购”中的时间和数量,要认真阅读销售页面的预约时间、使用日期(很多产品在节假日等特定时间无法使用)、注意事项、活动规则和特别声明等内容。 2、如果只是因为被精美的图片吸引,加之价格便宜准备囤积优惠券,要慎重购买。已经购买的要特别留意使用期限,避免由于过期未使用等原因导致产生纠纷。如果近期在特定时间确实有消费需求,可以先联系商家,详细了解需要预约时间的产品数量,能够预约上就及时购买并预约,无法预约上或者剩余数量非常少的,最好就不要购买。 3、 凡是需要预约的团购券都要慎重购买。因为消费者对产品需要预约的时间、数量等关键信息无法掌握和控制,而此类团购特卖产品购买后难以全额退款,平台拟定的“特别声明”中常常有如下内容: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日期预约不到不作为退款理由,购买此套票视为认同此声明及认同活动规则。对于这些显失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川消费网也提醒公众号餐饮团购平台:应加强平台、商家信息公开,对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时间、数量等限制信息,需要更加准确和透明。对于设置有效期的产品,应该在特定时间段对消费者做有效提醒,对于过期没有消费的,平台方应该做好与产品提供商家的沟通,为消费者提供延期、退款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