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闫瑾 记者王文郁)2月25日,记者获悉,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保障食品安全的通告》和《建昌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防控措施的通告》精神,在全面做好支持县域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工作中,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把守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细化责任落实,坚持人员“三防”:防止餐饮人员聚集,防止餐饮从业人员无证上岗,防止网络食品交易配送过程发生污染。 加强食品原料管理,做到“三严禁、一严格”:严禁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严禁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两确保”:制作食物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备用。 清洗消毒场所设施,做到“两定期”“两保持”:定期定时对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和下水道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