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流通领域食盐监管方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5月15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规范食盐市场监管座谈会,召集食盐销售、监管、行业协会的有关单位,共同就规范食盐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发挥良性作用进行座谈。 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介绍了去年以来查办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外地食盐企业经营的案件,以及今年多次收到的涉及食盐的投诉举报和信息公开申请。山东省工信厅介绍了食盐专营办法和工信部对食盐跨区域销售有关政策和下步将发布的非碘盐供应办法。食盐企业和行业协会对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建议发表了意见。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能和法律依据,对具有合法资质的外地食盐企业参与本地公平竞争和地方监管部门可能出现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会议指出,行政部门对食盐有关问题的监管应该依据部门职责和法律法规规章,行政部门发布影响市场主体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于排除限制外地企业公平竞争的行为,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反垄断法》依法处理,切实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