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报 儿童节前一周,“童话大王”郑渊洁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立案通知。此前,他笔下经典文学形象之一“皮皮鲁”,在成都被他人注册为商标,历经10年时间、两次反转,至今未能要回。 皮皮鲁“流浪”10年,“抢注事件”频频发生 这已经不是郑渊洁首次维权。自“皮皮鲁”2010年被成都某公司的邹某申请注册,郑渊洁提出异议申请未被受理起,双方就开始了长达10年的“拉锯战”。直到今年3月,商评委作出“争议商标予以维持”的裁定……来来去去“皮皮鲁”问题至今仍未妥善解决。 郑渊洁拥有自己笔下人物形象的管理与处置权,看似“天经地义”,但“皮皮鲁”之所以被夺走且10年不能回归,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商标注册机构的权力转移以及适用法律条款不够清晰。邹某钻的就是当年法律对傍名牌搭便车、抢注文艺作品IP防范不力的漏洞。 事实上,这些年来,类似“抢注”现象时有发生。例如金庸小说名称与主要人物被抢注为商标就较为普遍。 但遇到侵权问题,像郑渊洁这类坚决维权的原作者仍占少数。一些企业、个人似乎已经琢磨透了部分作者怕麻烦、懒维权的心理,毫无顾虑地“霸占侵吞”有价值的商标版权。 “商标”法逐步清晰,作者维权要勇敢 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出台的司法解释对“在先权利”的明确,已经开始封堵此类漏洞。如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再立案,依据的是修改后的商标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这反映了从立法到司法,商标注册相关法律法规已经逐步清晰。 而从目前看,在相关司法解释、知识产权专家及公众舆论均明显倾向于原作家的时候,只要找准对应的法律条款,维权结果十分可期。也希望有关方面能用更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回答郑渊洁“皮皮鲁怎么成了别人的”之问。 某种程度上,郑渊洁此举也是在为其他被侵权作家开路,因此也希望更多作者能勇敢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维权者的认真、执着与韧性,也是对侵权嫌疑者的最大威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