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实习记者 李腾飞)6月15日上午,消费者石女士骑着电瓶车行驶时遇交警检查,车子被查到是套牌车并扣留。“我在李刚电动车店购买的电动车,当时商家负责上的备案牌,店里的人告诉我是正规牌照,可以正常上路的,现在怎么会被查到是套牌车呢。”于是,石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此事,要求商家给一个说法。 消费者:说好的正规牌照,结果成了套牌车 去年5月,石女士在萧山区罗峰路68号李刚电动车店花费2299元购买了一辆魅影牌电动车,商家负责安装(白牌)备案牌,并允诺可以正常上路。 但在今年6月15日,石女士的电瓶车却被查到是套牌车,还被当场扣留。直到第二天,石女士缴纳了570元罚款并被扣31分后才拿回电瓶车。 “商家说合同上写了,他们没有责任。但我并不知道这牌照是假的,我觉得受到了欺骗。”石女士对商家的说法并不满意,希望商家能全额退款并承担罚款。 商家:牌照是消费者自愿上的,但车辆可以折旧换车 (随后,记者拨打了石女士提供的李刚电动车店店主李吾水的电话。) 李吾水:“之前就说过了,2019年3月31号之后白牌(备案牌)上不了的,上之前也写进合同了,是自愿安装的。” 李吾水表示,不会承担罚款,但如果消费者想要换车的话,可以开到店里来,依据车辆情况给一个折旧价格,然后可以加价换取任意新车。 据了解,石女士电瓶车之前上的备案牌,主要给一些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使用的,但杭州地区上备案牌照的时间是2018年12月30号到2019年3月31号,也就是说石女士买这辆车时已经过了上备案牌照的时间。 (记者将商家说法反馈给消费者石女士,石女士表示不认可,将通过其他途径继续维权。) 律师:商家存在欺骗行为 可要求退一赔三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商家存在欺骗行为,销售的电动车也是不符合上路标准的,导致这位消费者购买后无法使用。若商家采用欺诈手段使得消费者签订了这个合同,那么合同上的条款是没有意义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