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杨伊琳) 近日,同程艺龙参与发起的《互联网旅游服务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称《公约》)正式发布。《公约》将对规范互联网旅游服务行业发展,保护互联网旅游服务消费者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公约》从行业实际出发,聚焦消费者、企业、政府部门等关注的问题,在北京市和朝阳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指导和法律专家的整体把控下,经过同程艺龙等五家企业的反复研讨及确认,历时六个月,经过六次修改而最终形成。 《公约》共有十六条,包含了依法经营、信息公示、服务管理、风险提示、权益保护、共享共治、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内容。比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公约》明确了互联网旅游服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旅游安全提示、消费风险提示等的位置和要求,对于不能退改的预售产品或服务应以显著方式告知,提醒消费者留意飞机票、火车票等商品或服务的退改和售后规则等。 同程艺龙COO王强认为,随着在线旅游渗透率的不断提高,通过互联网购买旅行服务快速普及,各个平台所承担的责任也越来越大,《公约》的发布是一个非常好的形式。 同程艺龙政府事务总监陈吉鑫表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发布的这份《公约》,是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在线旅游市场监管所做的一次创新。另外,这份倡议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填补法律法规的空白,对规范互联网旅游服务行业发展,保护互联网旅游服务消费者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